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信用合作 资料库:禹城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禹城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3/section/1/article/29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3/section/1/article/29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民国年间,农村百姓自由互利借贷普遍存在。有的村庄成立了“会社”,即有若干户自由结合,选出“会社”领头人,会员以平均数量交纳会金。在一般情况下,会员以抽签方式轮流使用会金,使用时间的长短由大家商定。会员如遇有急难,“会社”便大力相助,使其度过难关。
    1952年,县信用合作社建立后,即办理社员的存贷款,帮助解决社员个人生活或互助组在生产等方面的困难。同年发放贷款10万元,办理存款10.4万元。“文革”时期,信用社规章制度遭到破坏,信贷资金管理不严,造成亏损2.12万元。“文革”结束后,信用社恢复生机,到1985年全县信用机构发放各项贷款1780万元,到期贷款回收率达92%;年末储蓄额达3592.7万元,全县人均存款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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