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年间,农村百姓自由互利借贷普遍存在。有的村庄成立了“会社”,即有若干户自由结合,选出“会社”领头人,会员以平均数量交纳会金。在一般情况下,会员以抽签方式轮流使用会金,使用时间的长短由大家商定。会员如遇有急难,“会社”便大力相助,使其度过难关。
1952年,县信用合作社建立后,即办理社员的存贷款,帮助解决社员个人生活或互助组在生产等方面的困难。同年发放贷款10万元,办理存款10.4万元。“文革”时期,信用社规章制度遭到破坏,信贷资金管理不严,造成亏损2.12万元。“文革”结束后,信用社恢复生机,到1985年全县信用机构发放各项贷款1780万元,到期贷款回收率达92%;年末储蓄额达3592.7万元,全县人均存款83元。
第二节 信用合作
民国年间,农村百姓自由互利借贷普遍存在。有的村庄成立了“会社”,即有若干户自由结合,选出“会社”领头人,会员以平均数量交纳会金。在一般情况下,会员以抽签方式轮流使用会金,使用时间的长短由大家商定。会员如遇有急难,“会社”便大力相助,使其度过难关。
1952年,县信用合作社建立后,即办理社员的存贷款,帮助解决社员个人生活或互助组在生产等方面的困难。同年发放贷款10万元,办理存款10.4万元。“文革”时期,信用社规章制度遭到破坏,信贷资金管理不严,造成亏损2.12万元。“文革”结束后,信用社恢复生机,到1985年全县信用机构发放各项贷款1780万元,到期贷款回收率达92%;年末储蓄额达3592.7万元,全县人均存款8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