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县财政科(财粮科、粮秣科)负责全县的稽征管理工作。
建国后,人民政府废除了国民党统治时期的苛捐杂税,实行合理负担。1953年,为适应新形势,保证税收,遵循简化税制的原则,对原工商税制作了若干重要修整,对商品流通税、货物税的产品实行报验、查验征收,如对皮张、土布、焚化品、迷信品、娱乐品、木材、屠宰税等实行报验查验征收;对油坊实行起封制,按油榨定税征收;对砖瓦窑也实行报验征收;对牲畜交易税按全额、按比例并由买卖经纪人三方同到征收处报税。宰杀猪羊,按数量多少定额征收。
对国营、合作企业的营业税,采取企业按月申报,每月7日前到税务所交税,对交纳所得税企业,税务机关季前对企业进行纳税辅导,季后对企业进行纳税检查,年终汇算清交入库。1951-1955年,本县对私营工商业户的营业税、所得税采取三种征收方法:
(1)定期定额户。对小型商户,摊位流动,不易控管的为定期定额户,一季一申报,商户评议,评委核定,分月由商人组长代收送交税务所。(2)对民评户。账制票证不健全,又是较大户,在控管上采取由行业代表评委评议,按月征收。(3)查账征收。完全按账,依年稽征。同时,还注意发动群众管理税收,并有如下措施:①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教育。税务干部利用各种方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税收政策;向纳税人进行遵纪守法积极纳税教育。②村村建立协税员,工厂发展护税密报员。③税务干部加强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了解纳税人经营活动,抓典型开展工作,加强征收管理。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民所有制和合作集体经济占主导,市场封闭,工商行政部门对个体经营者管得很严很死,名曰“割资本主义尾巴”。对国营工商企业、合作集体工商企业执行“自然纳税”的规定,在国家法定交税日期由企业办税人员按月自行到税务部门申报,填写“三自纳税交款书”,自已向银行送款,超期由银行监管加收滞纳金。
1981年始,本县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强化税收工作,恢复健全税制,整顿纳税秩序,擦亮税务局牌子,充实税务队伍的号召,加强稽征管理,采取五项措施:(1)强化税收,宣传政策法令,利用宣传车、黑板报、布告、各种会议及上街咨询等,提高广大群众的护税认识,增强纳税人的法制观念。(2)主动汇报,对税收任务分配、完成情况等及时向领导汇报,取得领导的支持。(3)充实税务队伍,加强征收力量。(4)建立协税组织,发展护税密报员,县、乡两级共聘用200人。(5)狠抓依法治税,转换征管模式,改进和完善征管方法。遵纪守法,认真执行税收政策,严格执行纳税人纳税申报、超期交税加收滞纳金、税务专用发票、开停歇业报告、换发税务登记证、纳税鉴定表等规定。加强征管机构,以保证税收任务的完成。改进征管方法,转换征管模式,由过去上门催税,改为纳税人登门交税。
第四节 稽征管理
民国时期,县财政科(财粮科、粮秣科)负责全县的稽征管理工作。
建国后,人民政府废除了国民党统治时期的苛捐杂税,实行合理负担。1953年,为适应新形势,保证税收,遵循简化税制的原则,对原工商税制作了若干重要修整,对商品流通税、货物税的产品实行报验、查验征收,如对皮张、土布、焚化品、迷信品、娱乐品、木材、屠宰税等实行报验查验征收;对油坊实行起封制,按油榨定税征收;对砖瓦窑也实行报验征收;对牲畜交易税按全额、按比例并由买卖经纪人三方同到征收处报税。宰杀猪羊,按数量多少定额征收。
对国营、合作企业的营业税,采取企业按月申报,每月7日前到税务所交税,对交纳所得税企业,税务机关季前对企业进行纳税辅导,季后对企业进行纳税检查,年终汇算清交入库。1951-1955年,本县对私营工商业户的营业税、所得税采取三种征收方法:
(1)定期定额户。对小型商户,摊位流动,不易控管的为定期定额户,一季一申报,商户评议,评委核定,分月由商人组长代收送交税务所。(2)对民评户。账制票证不健全,又是较大户,在控管上采取由行业代表评委评议,按月征收。(3)查账征收。完全按账,依年稽征。同时,还注意发动群众管理税收,并有如下措施:①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教育。税务干部利用各种方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税收政策;向纳税人进行遵纪守法积极纳税教育。②村村建立协税员,工厂发展护税密报员。③税务干部加强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了解纳税人经营活动,抓典型开展工作,加强征收管理。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民所有制和合作集体经济占主导,市场封闭,工商行政部门对个体经营者管得很严很死,名曰“割资本主义尾巴”。对国营工商企业、合作集体工商企业执行“自然纳税”的规定,在国家法定交税日期由企业办税人员按月自行到税务部门申报,填写“三自纳税交款书”,自已向银行送款,超期由银行监管加收滞纳金。
1981年始,本县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强化税收工作,恢复健全税制,整顿纳税秩序,擦亮税务局牌子,充实税务队伍的号召,加强稽征管理,采取五项措施:(1)强化税收,宣传政策法令,利用宣传车、黑板报、布告、各种会议及上街咨询等,提高广大群众的护税认识,增强纳税人的法制观念。(2)主动汇报,对税收任务分配、完成情况等及时向领导汇报,取得领导的支持。(3)充实税务队伍,加强征收力量。(4)建立协税组织,发展护税密报员,县、乡两级共聘用200人。(5)狠抓依法治税,转换征管模式,改进和完善征管方法。遵纪守法,认真执行税收政策,严格执行纳税人纳税申报、超期交税加收滞纳金、税务专用发票、开停歇业报告、换发税务登记证、纳税鉴定表等规定。加强征管机构,以保证税收任务的完成。改进征管方法,转换征管模式,由过去上门催税,改为纳税人登门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