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粮油交易主要在集市进行,麦秋后新粮上市购销旺盛,农忙季节上市量较低,平均集日上市量约5000公斤,食油多由油坊自产自销,年销量5万余公斤。每年还销往济南、直隶(今河北)粮食千余万公斤,花生2000余公斤。市场价格随农业丰欠和外销数量升降。
民国期间,铁路畅通,除集市贸易,车站附近陆续开设粮栈10余户,旺季临时增设粮栈,可达30余家。他们设有简易仓库、露天货场、待客房舍,为外商代购、代销、代储、代运粮油。尤其是本县小麦出粉率高,深受客商欢迎,年销7000余万公斤,另有杂粮、油料销往外地,杂粮年销3000余万公斤,油料年销25000公斤。集市交易仍受季节影响,旺季大集市成交量均超过万公斤。日伪统治时期,外运粮油全部被日军控制。
解放初期,为与不法粮商作斗争,稳定粮价,公营商店实行大购大销,吞吐并举。1949年10月,市场粮价暴涨,小麦每公斤由360元(北海币)猛涨到500-600元,致使许多农民买不起麦种。公营商店一面在集市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政策,一面大批抛售麦种,仅车站和房寺两集就日售1万公斤低价小麦种,石屯集市麦价由每公斤500元降到400元以下,既平抑了粮价,又保证了秋种。1949年5月建立推进合作社,当年代国家收购粮食122.5万公斤。1950年,发放救济粮5.35万公斤。1951年7月,本县人民为抗美援朝捐献粮食29.7万公斤。是年秋,大水成灾,粮食部门调进1000余万公斤粮食供人民生活需要,发放55.5万公斤救济粮。1953年,又遭受水灾,供销合作社由东北调进粮食31.48万公斤,国家发放救济粮1000万公斤,稳定了市场粮价。
1953年始,执行统购统销政策,严格控制粮油市场,未完成统购任务者,禁止自由交易。完成统购任务后,集市日上市量仍在万公斤左右,价格也比较稳定。自1958年普办集体食堂,粮油市场中断。1960-1962年三年自然灾害期间,粮油极缺,市场上粮油质次价高,黑市上每公斤小麦10元,玉米6元,地瓜干4元,食油12元。县政府组织调运代食品96.2万公斤以弥补缺粮。1962年,国家经济调整,市场进行整顿,粮油交易又趋活跃。成交量虽不大,但价格稳定,每公斤小麦0.5元,玉米0.36元,花生0.9元,食油2.4元。1962年和1963两年,县政府先后投放救济粮15万公斤,代食品25万公斤,控制了粮价。“文化大革命”期间,集日统改为“一、六”,市场交易受限,粮油市场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
1978年粮油市场再次开放,至1983年,出现个体专业粮油加工户,34处集市平均年上市量约2000万公斤,成交量1400万公斤左右。至1985年,35处集市平均年上市量约3100万公斤,成交量2300万公斤左右。公私榨油业可向市场年提供食油563.7万公斤。市场价格平稳,平均每公斤小麦0.46元,玉米0.24元,花生1.6元,芝麻1.6元,香油5.2元,豆油3.6元,棉籽油2.4元。
第一节 粮油市场
清末,粮油交易主要在集市进行,麦秋后新粮上市购销旺盛,农忙季节上市量较低,平均集日上市量约5000公斤,食油多由油坊自产自销,年销量5万余公斤。每年还销往济南、直隶(今河北)粮食千余万公斤,花生2000余公斤。市场价格随农业丰欠和外销数量升降。
民国期间,铁路畅通,除集市贸易,车站附近陆续开设粮栈10余户,旺季临时增设粮栈,可达30余家。他们设有简易仓库、露天货场、待客房舍,为外商代购、代销、代储、代运粮油。尤其是本县小麦出粉率高,深受客商欢迎,年销7000余万公斤,另有杂粮、油料销往外地,杂粮年销3000余万公斤,油料年销25000公斤。集市交易仍受季节影响,旺季大集市成交量均超过万公斤。日伪统治时期,外运粮油全部被日军控制。
解放初期,为与不法粮商作斗争,稳定粮价,公营商店实行大购大销,吞吐并举。1949年10月,市场粮价暴涨,小麦每公斤由360元(北海币)猛涨到500-600元,致使许多农民买不起麦种。公营商店一面在集市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政策,一面大批抛售麦种,仅车站和房寺两集就日售1万公斤低价小麦种,石屯集市麦价由每公斤500元降到400元以下,既平抑了粮价,又保证了秋种。1949年5月建立推进合作社,当年代国家收购粮食122.5万公斤。1950年,发放救济粮5.35万公斤。1951年7月,本县人民为抗美援朝捐献粮食29.7万公斤。是年秋,大水成灾,粮食部门调进1000余万公斤粮食供人民生活需要,发放55.5万公斤救济粮。1953年,又遭受水灾,供销合作社由东北调进粮食31.48万公斤,国家发放救济粮1000万公斤,稳定了市场粮价。
1953年始,执行统购统销政策,严格控制粮油市场,未完成统购任务者,禁止自由交易。完成统购任务后,集市日上市量仍在万公斤左右,价格也比较稳定。自1958年普办集体食堂,粮油市场中断。1960-1962年三年自然灾害期间,粮油极缺,市场上粮油质次价高,黑市上每公斤小麦10元,玉米6元,地瓜干4元,食油12元。县政府组织调运代食品96.2万公斤以弥补缺粮。1962年,国家经济调整,市场进行整顿,粮油交易又趋活跃。成交量虽不大,但价格稳定,每公斤小麦0.5元,玉米0.36元,花生0.9元,食油2.4元。1962年和1963两年,县政府先后投放救济粮15万公斤,代食品25万公斤,控制了粮价。“文化大革命”期间,集日统改为“一、六”,市场交易受限,粮油市场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
1978年粮油市场再次开放,至1983年,出现个体专业粮油加工户,34处集市平均年上市量约2000万公斤,成交量1400万公斤左右。至1985年,35处集市平均年上市量约3100万公斤,成交量2300万公斤左右。公私榨油业可向市场年提供食油563.7万公斤。市场价格平稳,平均每公斤小麦0.46元,玉米0.24元,花生1.6元,芝麻1.6元,香油5.2元,豆油3.6元,棉籽油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