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商
清代,本县贸易活动除在集市、庙会进行外,平时多由私商小贩走街串乡叫卖。集市多牲畜、粮食、蔬菜、瓜果等农副产品交易。光绪年间,外货进入县内市场,商号30余家,多为小本经营,规模较大的拥有资金二三千两银,全县从商人数2500人。津浦铁路通车后,城内和车站增设门市。民国时期,商业归第三科管理。百货业仍多为流动商贩。日伪统治时期,本县商业由伪商会把持。商界受欺压、勒索,同时,由于粮食、棉花、食盐、医药以及钢铁器材都被日本控制,生意萧条,商户多抽减资本改行放债,资本雄厚的“亨通”号被迫迁往济南,乡村商店也大都为当地伪军头目所侵占。如辛店街,1937年前有大小商店17处,1937年后,仅剩几家茶馆和小铺。加之日商大力倾销日货,迫使县内民族商业凋蔽。1946年县政府设工商科,组织领导发展解放区的商业。
本县解放后,于1948年8月县政府设实业科管理本县商业。县长周今生在商界人士座谈会上,申明党的商业政策,号召商店开业,商店陆续恢复营业,从商人员曾达1327人。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大力扶持商户,商业逐渐发展,至1952年已有私商862家。1954年发展到1604家,其中,纯商业867家,饮食业633家,服务业104家。
1956年对私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未予改造者有246家,从业人员296人。1958年“公社化”后,全县大部分私营商店大部过度为国营或合作商店。
二、个体
1959年县内个体小商贩47人,1965年又增加到396人。“文革”期间,个体商户被视为“资本主义的尾巴”被割掉。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个体商业得到发展。1980年,城镇个体从商者已有342人,其中,纯商业户92人,饮食业户250人。到1985年,有证个体商发展到3311家,4470人。其中,饮食业的719家,1255人;服务业的345家,5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