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
自建立环保机构后,即对全县的污染现状、污染源和生态状况作了调查,继而进行了宣传教育。
禹城县自1983年筹建四级监测站。仪器设备有分析天平、72型分光光度计、酸度计、电热恒温干燥箱、电冰箱、电热蒸馏水气,真空泵、电磁搅拌器、恒温水溶器、马弗炉、秒表工作台、林格曼烟尘仪等。化验项目为悬浮物、总铬和六价铬氰化物、硫化物、铅、锌、铜、砷、氟化物、溶解氧、酸碱度值计、生物化学耗氧量、化学耗氧量、油类、酚类、笨胺类。
二、治理
本县以治理废水为重点,消除烟尘为突破口,全面进行污染治理。首先抓锅炉的改造。1977-1985年先后向化肥厂、水泥厂、酒厂、缫丝厂投资1.5万元,改造锅炉,安装除尘设备。以后陆续用于废水、废气治理的资金共10万元,全县运转工业和采暖锅炉共33台,已有15台采取了措施。至1985年县城12台运转锅炉,已改造或更新11台。粉尘收回量达94%;二抓工艺改革。酒厂的六吨锅炉,采用了石灰预处理软化水,每年节煤3200吨,节水1.6万吨,节盐285吨,共节约资金25.5万元;三抓污染物回收。化肥厂建成回收硫工程,使硫化物排空得到了控制;四抓废水复用。县城工业用水,经过改造,复用量达到了141.56万吨,是总量的54%。化学工业总用水量129.6万吨,复用水为总量的80%;五抓工业废渣利用。工业废渣年产1.32万吨,都用作民房建筑材料。酒厂的酒渣年产2156吨,也以饲料全部售于农民;六是征收排污费。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自1980年10月1日起对酒厂、粮食加工厂、县人民医院征收排污费。1982年7月1日起对化肥厂、棉花加工厂、五金厂和副食加工厂征收排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