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建筑工匠除少数在县城为官方修建者外,无统一组织,多分散于农村,有人聘用便自愿结合,少者几人,多则数十人,推举一人掌线为领导,施工完毕即自行解散。
1951年1月,县工会组织部分泥瓦工和木工,组建禹城县建筑工会,3个瓦工组、2个木工组,会员230人,负责县城和车站的修建。1956年1月,建筑工会改组为建筑生产合作社,社员800余人,隶属禹城县手工业联社。因手工操作,劳动效率徘 徊在3400元左右。1957年技术水平提高,已有四级工100余人,三级工230人,修建了南粮仓、人委大礼堂和人民剧场等较大建筑物。1959年高、禹合县,禹城县建筑生产合作社改为高唐县地方国营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干部职工1200余人。1961年6月恢复禹城县,又改为禹城县建筑生产合作社,有社员120人,归禹城县工业局领导。1962年1月精简机构留固定职工40人,旺季使用合同工组织生产。1972年购置卷扬机两台、震捣器3台、钢筋条直机1台,电焊机1台,开始向机械化迈进。1977年改为禹城县建筑工程公司,固定职工198人,集体企业性质不变,归属县基建局。1982年有汽车、吊车、卷扬机、搅拌机、震捣器、钢筋条直机、电焊机、打夯机、车床和各种木工刨床共74部,达到了半机械化作业,劳动生产率人均5362元。技术装备人均180元。1985年职工389人,劳动生产率人均6632元,技术装备人均374元。工程优良品率82.8%。
第一节 县属建筑组织
建国前,建筑工匠除少数在县城为官方修建者外,无统一组织,多分散于农村,有人聘用便自愿结合,少者几人,多则数十人,推举一人掌线为领导,施工完毕即自行解散。
1951年1月,县工会组织部分泥瓦工和木工,组建禹城县建筑工会,3个瓦工组、2个木工组,会员230人,负责县城和车站的修建。1956年1月,建筑工会改组为建筑生产合作社,社员800余人,隶属禹城县手工业联社。因手工操作,劳动效率徘 徊在3400元左右。1957年技术水平提高,已有四级工100余人,三级工230人,修建了南粮仓、人委大礼堂和人民剧场等较大建筑物。1959年高、禹合县,禹城县建筑生产合作社改为高唐县地方国营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干部职工1200余人。1961年6月恢复禹城县,又改为禹城县建筑生产合作社,有社员120人,归禹城县工业局领导。1962年1月精简机构留固定职工40人,旺季使用合同工组织生产。1972年购置卷扬机两台、震捣器3台、钢筋条直机1台,电焊机1台,开始向机械化迈进。1977年改为禹城县建筑工程公司,固定职工198人,集体企业性质不变,归属县基建局。1982年有汽车、吊车、卷扬机、搅拌机、震捣器、钢筋条直机、电焊机、打夯机、车床和各种木工刨床共74部,达到了半机械化作业,劳动生产率人均5362元。技术装备人均180元。1985年职工389人,劳动生产率人均6632元,技术装备人均374元。工程优良品率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