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由县政府建设局管理全县工业。
建国后,1952年3月县供销社设生产股,负责全县手工业管理,1954年10月,生产股改为生产科。1955年11月,县人民委员会增设了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管理全县工业。1956年8月改设工业科。1957年,原工业科改为工业局。1961年7月县委增设工业部,县人委设工业局,共管全县工业。1962年3月工业部撤销。1964年将工业局改为手工业局。1965年7月,县人委成立工业交通办公室。“文化大革命”中,工业管理部门一度改组,曾建立工业革命委员会。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下设工业局。1977年8月建立二工局,管理公社工业。1980年12月,撤销工交办公室、工业局、二工局、电业局等,成立经济委员会,下设工业供销公司、公社工业公司、电业公司。1984年11月,又组建了工业公司、二轻工业公司。自此,全县工业由经委统揽,由工业公司、二轻工业公司及有关单位和部门分工负责管理。
第一章 管理机构
民国时期,由县政府建设局管理全县工业。
建国后,1952年3月县供销社设生产股,负责全县手工业管理,1954年10月,生产股改为生产科。1955年11月,县人民委员会增设了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管理全县工业。1956年8月改设工业科。1957年,原工业科改为工业局。1961年7月县委增设工业部,县人委设工业局,共管全县工业。1962年3月工业部撤销。1964年将工业局改为手工业局。1965年7月,县人委成立工业交通办公室。“文化大革命”中,工业管理部门一度改组,曾建立工业革命委员会。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下设工业局。1977年8月建立二工局,管理公社工业。1980年12月,撤销工交办公室、工业局、二工局、电业局等,成立经济委员会,下设工业供销公司、公社工业公司、电业公司。1984年11月,又组建了工业公司、二轻工业公司。自此,全县工业由经委统揽,由工业公司、二轻工业公司及有关单位和部门分工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