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国前的抗旱
建国前,全县除极少数有条件的农户采取淘洗旧井,挖土井,户挑人抬,搞些短期的抗旱造墒或保苗外,绝大多数的农户却无能为力,特别在大的灾害面前,人们只好拜佛求神,寄希望于苍天,从县城到地方,以不同形式进行祈雨。县城祈雨,由县令主持;地方祈雨,由数村联合,当地豪神或村长主持;村内祈雨,由村长或村中上户主持,请高僧,设方坛,搭神棚、供关公等均以封建迷信祈求上帝神灵降雨救难。
二、建国后的抗旱
50-60年代末,限于基础条件,主要是通过群众运动,大搞抗旱保种、抗旱保苗,力争减轻干旱危害,方法是:1、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亲自挂师,同时抽调大批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搞好思想发动,组织抗旱;2、全民动员,全力以赴,充分挖掘和利用一切水源、水具全部用于抗旱;3、组织水利、工业、供销、财政、金融等有关单位,发挥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搞好灌溉管理,机具修配,贷款发放,燃料供应等,积极支援抗旱斗争。
70年代后,以机井、扬水站、引黄渠系为主体的农田灌溉工程已初步形成规模,抗旱斗争已由“男女老少齐上阵”的群众运动逐渐变为灌溉工程,由保种保苗逐渐变为丰产水。70年代中期,特别是进入80年代后,各级党政领导组织各职能部门搞好用水管理机械和能源供应。全县年均用于农田灌溉的水量约2亿立方米,柴油约0.4万吨,电量1200万度,机械60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