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初至民国年间,全县共发生旱、涝、洪灾280多次,其中:“赤地千里”、“斗米两银”、“民居于船或巢于树”的大灾年就有183次。建国后,为加强抗御自然灾害,各级政府组织专门班子,专管抗旱、防汛、排涝工作。在1949-1985年的37年间,虽然也发生水旱灾害24次,但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抗灾能力逐步增强,灾情也随之得到有效的控制。
第五章 抗旱防汛排涝
从明初至民国年间,全县共发生旱、涝、洪灾280多次,其中:“赤地千里”、“斗米两银”、“民居于船或巢于树”的大灾年就有183次。建国后,为加强抗御自然灾害,各级政府组织专门班子,专管抗旱、防汛、排涝工作。在1949-1985年的37年间,虽然也发生水旱灾害24次,但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抗灾能力逐步增强,灾情也随之得到有效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