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922年(民国11年)《山东之农业概况》记载:“该县地土宽广,多属平坦,唯东部低洼,人民艰朴,若能提倡得法,农业不难振兴。”1921年,年产小麦八百八十四万斤,豆八十二万五千斤,高粱一百三十万零八千斤,谷子七百七十二万二千斤,玉蜀黍一千四百八十万斤,红薯五十五万二千斤。年总产粮食三千四百零四万二千斤,人均一百六十二斤。年产皮棉十三万斤,每斤值银三角,共值银三万九千元;花生二十万零六千二百五十斤,值银八千二百五十元;芝麻十七万七千五百斤,值银一万七千七百五十元;烟草十五万六千斤,值银一万零九百二十元;山药一万五千斤,值银六百元;园艺作物年产六十余万斤,值银五千元;蚕茧五千斤,值银二千五百元;产丝三百二十五斤,值银二千三百二十五元。
1933年(民国22年),《中国实业志》记载:全县“年总产粮食一亿二千三百一十四万三千斤”。“亩产皮棉十一斤,总产七十九万八千斤;亩产花生三百五十斤,总产二千五百二十万斤;芝麻亩产六十五斤,总产七十八万斤。种甜瓜三百亩,总产四十八万斤;白菜三百亩,总产七十五万斤;葱四百亩,总产七十二万斤。均相当常年产量。”
1931年至1936年主要农作物平均种植面积产量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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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 物 ┃ 面积(亩) ┃ 单产(斤) ┃ 总产(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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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 麦 ┃ 234,147 ┃ 46 ┃ 10,770,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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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 米 ┃ 433,960 ┃ 230 ┃ 99,8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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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谷 子 ┃ 294,517 ┃ 270 ┃ 79,519,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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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 粱 ┃ 126,268 ┃ 170 ┃ 21,465,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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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 豆 ┃ 120,000 ┃ 150 ┃ 1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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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瓜 ┃ 15,000 ┃ 2,000 ┃ 3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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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 生 ┃ 76,373 ┃ 210 ┃ 16,038,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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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芝 麻 ┃ 10,000 ┃ 120 ┃ 1,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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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黍子 ┃ 18,000 ┃ 220 ┃ 3,9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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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1.山东省农业生产调查统计资料。2.山东省各县农村状况报告。3.中国实业志
40年代初,由于日本侵略军实行“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本县农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1942年,总产粮食13,100万斤。抗日战争胜利后,农业生产恢复发展较快,1946年粮食总产达21,000万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