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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丧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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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民间丧葬,人死后先到土地祠(庙)烧纸,泼水,谓之“报庙”,同时讣告亲友。孝子守灵待吊,1至3日入殓,3至7天出殡。富豪之家搭丧棚,雇吹鼓手,有的延至10天至35天再行殡葬。其殡葬仪式复杂,有的请“礼宾”、“点主官”举行“成服”、“点主”,沿路设祭桌行“路奠礼”,还雇人抬罩、扶孝子,狮子舞引灵,葬前焚烧纸人、纸马、纸阴宅院及纸金银山等;一般农民则出“孝帽子殡”,即有鼓乐和棺罩;贫苦之家,只有席箔卷尸深埋了事。墓地祭祀:富家多找阴阳先生看风水选茔地,有的人未死就砌筑砖套墓坑,准备殉葬品。葬后第三天起早去墓地祭祀,谓之“圆坟”,每7天1祭,直至“七七”和“百日”,还祭一周年曰“祭日”。此外,还有“丘棺”习俗。老年丧偶,止吊,选一村边空闲处,用坯将棺垒封,曰“丘子”,子女逢节来此致祭,涕零化纸。至配偶故后,一同出丧下葬。
解放后,党和政府破除封建迷信,提倡丧事从简。1970年建成火化场和骨灰堂,推行火葬,1974年全县开展了平坟活动。截止1984年,本县火化场已火化尸体2116具。办丧事多采用亲友送花圈,子女亲属佩戴黑纱,开追悼会。近几年来有的不开追悼会,仍沿用旧葬礼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