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末年,乐陵主要靠庙地、义捐办教育。民国初,县建立教育经费委员会,统一筹集款项,统一开支。筹集的款项有:地丁附捐、学田地租、基金生息、契纸附捐、集会捐、行纪捐、屠宰捐、牲畜捐、地基捐等。之后,经费来源于政府拨款、地方自筹、公学产、教会基金、祠庙产业及群众捐款等。
1929年(民国18年),教育经费独立。全县有学田3,834亩,归“教经委会”出租。年租4,126元(银元)。
附:
民国十八年乐陵县教育经费表
(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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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 田 ┃ 基 金 ┃ 丁漕附捐 ┃ 杂项附捐 ┃ 全年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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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亩数 ┃ 年租 ┃ 总数 ┃ 年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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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34 ┃ 4,126 ┃ 4,164 ┃ 625 ┃ 30,810 ┃ 16,905 ┃ 51,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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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田每亩平均年租,乐陵是一元四角三分。
民国廿年度教育经费岁入决算一览表
(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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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本年决算数 ┃ 增加数 ┃ 减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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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项教育局经费 ┃ 5,388.45 ┃ 881.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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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目新工 ┃ 4,395.71 ┃ 255.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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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薪金 ┃ 4,113.71 ┃ 23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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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工资 ┃ 282 ┃ 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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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目 办公费 ┃ 800.12 ┃ ┃ 14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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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具 ┃ 273.47 ┃ 57.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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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邮 电 ┃ 93.19 ┃ ┃ 4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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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消耗 ┃ 341.85 ┃ ┃ 1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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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杂费 ┃ 91.61 ┃ ┃ 14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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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目设备费 ┃ 192.62 ┃ ┃ 2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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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修建 ┃ 15.75 ┃ ┃ 5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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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购置 ┃ 176.87 ┃ 32.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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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项学校经费 ┃ 25,277.66 ┃ ┃ 662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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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局长一人年支七百二十元,督学一人六百元,教育委员四人各支三百二十四元,课员三人各支三百二十四元,录事二人各支一百四十四元。
建国后,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国家拨款。建国初期,公立中、小学的经费,由国家供给;民办小学的办公费由国家供给,其他修建购置等费由当地解决。1958年后,联办中学及小学的经费,由国家和集体两方面负担。民办教师在所属生产队记工分,国家给予一定的补助费,自1982年始,改为工资制。
乐陵县1949至1972年教育经费支出统计表
单位:千元
乐陵县1973至1985年教育经费统计表
单位: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