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1957年县建立避孕委员会。1958年改称节育委员会。1964年又改称计划生育委员会。1971年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随着机构和人员的变动,及时进行了充实和调整。每届组长都由县委或县府主要负责人兼任。成员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在建立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时,县直机关、各乡(镇)、村都相继建立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计划生育委员会 1964年冬,建立计划生育办公室,隶属卫生局,1967年撤销。1971年6月建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正、副主任、秘书各1名,隶属县革命委员会,1978年10月与卫生局合并,1982年3月分开,建立计划生育局,配副局长2名,工作人员9名,隶属县政府。1984年5月称计划生育委员会。
为加强对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1978年部分公社配计划生育助理1名。1979年10月,根据省、地通知精神,招收了26名计划生育专职人员,12月份分配到各公社具体抓计划生育工作,到1984年底,有23个乡(镇)建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
独生子女服务部 为体现政策,解决独生子女的需求,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在物资供应比较紧张的情况下,1983年下半年,计划生育局办起了“独生子女服务门市部”。除对独生子女保障供应外,在销售价格上一般相当于或低于批发价,给予优惠待遇。
第一节 机构设置
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1957年县建立避孕委员会。1958年改称节育委员会。1964年又改称计划生育委员会。1971年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随着机构和人员的变动,及时进行了充实和调整。每届组长都由县委或县府主要负责人兼任。成员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在建立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时,县直机关、各乡(镇)、村都相继建立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计划生育委员会 1964年冬,建立计划生育办公室,隶属卫生局,1967年撤销。1971年6月建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正、副主任、秘书各1名,隶属县革命委员会,1978年10月与卫生局合并,1982年3月分开,建立计划生育局,配副局长2名,工作人员9名,隶属县政府。1984年5月称计划生育委员会。
为加强对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1978年部分公社配计划生育助理1名。1979年10月,根据省、地通知精神,招收了26名计划生育专职人员,12月份分配到各公社具体抓计划生育工作,到1984年底,有23个乡(镇)建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
独生子女服务部 为体现政策,解决独生子女的需求,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在物资供应比较紧张的情况下,1983年下半年,计划生育局办起了“独生子女服务门市部”。除对独生子女保障供应外,在销售价格上一般相当于或低于批发价,给予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