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机构设置与职能 资料库:乐陵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乐陵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2/section/1/article/33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2/section/1/article/33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乐陵县司法局于1980年12月5日成立。下设公证处、法律顾问处、人秘股、法制宣传股、调解股。至1985年底,局机关共有干部20人,职工2人,乡、镇配司法助理员26人。主要任务是:保证司法机关认真按照法律办事,顺利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各项任务;组织管理公证、律师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领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基层政权司法助理员的工作;协同上级和有关部门培训司法干部、培养法律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