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三节 审判

档案浏览器

刑事审判 自1950年至1985年底,共审结各类案件4,878件。其中1950年至1966年为3,902件。“文化大革命”期间,法院被取消,许多案件得不到及时处理,至1976年,仅审结252件。1980年1月1日起,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案,至1985年,共审结各类案件615件。维护了社会治安,保障了人民权益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审结刑事案件统计表(1950—1985)

审结民事案件统计表(1950—1985)

民事审判 1950年至1985年底,共审理各类民事案件11,000余件,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了人民内部团结,促进了社会安定。
经济审判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企业间的横向经济联系日益加强,经济合同纠纷增多。为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保障企业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县人民法院于1981年3月建立经济审判庭。至1984年底,共审结各类经济案件57件,诉讼标的1,145,900元。通过经济审判活动和法制宣传教育,对疏通流通渠道,保证国家经济计划的执行起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