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县检察院建立后,即办理过法纪案件。1978年重建后,成立了法纪检察科,至1985年,对县直单位和26个乡(镇)的干部遵纪守法情况进行了调查,同时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这期间,共立案7起,起诉4起,免诉3起。
1955年县检察院建立后,即办理过法纪案件。1978年重建后,成立了法纪检察科,至1985年,对县直单位和26个乡(镇)的干部遵纪守法情况进行了调查,同时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这期间,共立案7起,起诉4起,免诉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