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公安武装组织 资料库:乐陵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乐陵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2/section/1/article/31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2/section/1/article/31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政治保卫队 成立于抗日战争时期,是县委、县府的警卫组织,由县府直接领导,其人员也不固定,最多时30人,解放后,于1950年撤销。 公安中队 1943年建队,称公安队,初建时10余人。是公安科的基础武装。1949年扩编到100余人,1950年1月整编后有40人,并改称“中国人民公安部队乐陵县中队”(地区为大队)。1950年8月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乐陵县中队”,1955年7月改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乐陵县中队”,1957年8月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乐陵县中队”,归属县人民武装部领导。后于1959年1月、1963年2月、1966年7月、1976年1月,先后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乐陵县中队”、“中国人民公安部队乐陵县中队”、“中国人民解放军乐陵县中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乐陵县中队”。1983年1月,根据公安部指示,全国重新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建后,地区仍为大队,县为中队。县中队的全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乐陵县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