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乐陵县政府改为乐陵县人民政府,仍隶属沧南专署,县长孟庆坤,副县长于宝泉。县政府设秘书室(下设人事股)、财政科、民政科、文教科、卫生科、实业科(建设科)、工商科、税务局、粮局、邮政局、公安局、法院、县供销合作社(推进社)和人民银行办事处。
1950年,县人民政府隶属德州专署。王力翔任县长,徐俊峰任副县长。1951年9月至1953年2月,徐俊峰任县长,郑金三为副县长。县政府机构设置基本同上。
1953年2月至1955年11月,宋文清任县长,郑金三、刘英堂曾先后任副县长。县政府机构增设县府办公室、人事科和统计科,邮政局改为邮电局。其余机构同上。
第四节 县人民政府
建国初,乐陵县政府改为乐陵县人民政府,仍隶属沧南专署,县长孟庆坤,副县长于宝泉。县政府设秘书室(下设人事股)、财政科、民政科、文教科、卫生科、实业科(建设科)、工商科、税务局、粮局、邮政局、公安局、法院、县供销合作社(推进社)和人民银行办事处。
1950年,县人民政府隶属德州专署。王力翔任县长,徐俊峰任副县长。1951年9月至1953年2月,徐俊峰任县长,郑金三为副县长。县政府机构设置基本同上。
1953年2月至1955年11月,宋文清任县长,郑金三、刘英堂曾先后任副县长。县政府机构增设县府办公室、人事科和统计科,邮政局改为邮电局。其余机构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