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民国元年),县衙改称为县知事公署,知县改称县知事。其后,县知事公署增设第一科(总务科)、第二科(财政科)和警察所、劝学所、劝业所等。其他仍沿用清代“班房制”。
1928年(民国17年),遵照国民政府颁布的县政府组织法,将县知事公署改组为县政府,县知事改称为县长,下设秘书一人。政府机构有一、二、三科和公安、财政、建设、教育四局。
1933年(民国22年),遵照山东省国民政府颁布的《县政府组织暂行规则》,裁局改科,除原有秘书和一、二科不变外,将财政局改为第三科、建设局改为第四科、教育局改为第五科。
1937年10月,日本侵略军兵分两路进逼乐陵县城。县长李念洲弃城逃跑,民国县政府告终。
乐陵县民国时期县政府知事、县长更迭表
1912——1937
第二节 民国县政府
1912年(民国元年),县衙改称为县知事公署,知县改称县知事。其后,县知事公署增设第一科(总务科)、第二科(财政科)和警察所、劝学所、劝业所等。其他仍沿用清代“班房制”。
1928年(民国17年),遵照国民政府颁布的县政府组织法,将县知事公署改组为县政府,县知事改称为县长,下设秘书一人。政府机构有一、二、三科和公安、财政、建设、教育四局。
1933年(民国22年),遵照山东省国民政府颁布的《县政府组织暂行规则》,裁局改科,除原有秘书和一、二科不变外,将财政局改为第三科、建设局改为第四科、教育局改为第五科。
1937年10月,日本侵略军兵分两路进逼乐陵县城。县长李念洲弃城逃跑,民国县政府告终。
乐陵县民国时期县政府知事、县长更迭表
1912——19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