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时期的选举 清末民初的选举制度,由地方官吏和士绅名流把持,劳动人民没有真正的民主权力。
1909年(清宣统元年),山东省谘议局成立,由本县知事和少数士绅名流商议推举贾情田为省谘议局议员。1912年(民国元年),山东省参议院和众议院成立,武定府所属各县分别选举了参、众两院议员,乐陵县初选人数分别为11人和20人。1924年(民国13年),杜皋如被推举为省议员。1931年(民国20年),杨兴田被推举为国会议员。1937年(民国26年),武定府根据《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法》,由乐陵县选出省国大代表四人。
抗日根据地内的民主选举 抗日战争时期,县抗日民主政府,曾召开县、区两级代表会议,选举县长和区长,各村代表选举乡长,各村群众选举村长。除日伪人员外,广大群众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般为一户一票),选举方式,多数是举手通过。
建国后的选举 1953年7月至1954年4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的规定,全县进行了第一次普选。选举分两批进行。县、区成立了选举委员会,并划分了选区,建立了选举小组。全县划为104个基层选举单位,登记选民201,298人,参加投票的163,638人,占选民总数的80%以上,选出基层代表3,355人,县人民代表303人。
1956年10月,全县进行了第二次普选。县、区都建立了选举委员会。全县登记选民237,140人,参加投票的198,245人,占选民总数的83%。选出基层代表2,175人,县人民代表297人。
1958年3月15日至4月15日,全县进行了第三次普选,全县登记选民236,364人,参加投票的217,047人,占选民总数的90%,选出基层代表1,715人,县人民代表298人。
1962年至1966年,全县又先后进行了三次普选,选举程序都较简单。
1980年10月29日至1981年1月3日,根据全国五届人大通过的选举法,进行了直接选举。全县登记选民290,381人,参选选民287,010人,占选民总数的98.8%,选民直接选出县人民代表270人。
1984年4月1日至5月10日,进行了县、乡换届选举。全县登记选民315,725人,经过推荐提名,反复酝酿协商,确定县大人代表换届候选人275名。全县参加投票的300,574人,占选民总数的95.2%,经过一次投票选举,代表候选人全部当选。
1987年2月17日至5月19日,又进行了换届选举。全县登记选民337,875人,参加投票的327,344人。占选民总数的96.7%,选出县人大代表245人。
乐陵县第九、十、十一届人大主任、副主任更迭表
乐陵县出席省历届人大代表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