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典当 资料库:乐陵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乐陵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2/section/1/article/25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2/section/1/article/25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典当亦称当铺。是封建社会以抵押物件为前提的信用行业。始于南北朝。唐称质、质库。宋称典、典库。元朝有巨典、短押。明朝有解库、典库、解当铺,当铺等10多种。《大明律》规定:“凡私放款债及典财务,每月收利不得超过三分,年目虽多,不过一本一利”。1840年(清道光二十年)至1909年(宣统元年)全县有当铺9家,县城内3家。1919年境内共4家,县城1家。 当铺抵押物件按半价折款,并付2%到3%的保管费。赎当时还本息。典当的月息为2分左右,当天当,赎亦按一月算息,满月超5天者,加倍付息。一年满期,过期不赎,物件归当铺所有。当票遗失者,需找保人作证,并向当铺交十分之一的“失票费”。查看抵押品,要付“查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