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管理 1953年,县级作为一级财政后,开始编制全面的财政收支预算。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年初,遵照中央统一制定的收支项目、办法、标准、范围,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安排收支预算。年终,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报决算。预算由县人民政府,中共乐陵县委审查定案。
1954年后,执行预算立法编审程序。县财政部门编制出全县的财政收支预算与决算(草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查平衡,中共乐陵县委审定,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省、地备案,县财政部门实施。“文革”期间,预决算立法程序冲破。1978年后恢复。
财务管理 本县财务,分行政事业财务和企业财务。1985年,执行企业财务管理的单位33个,执行行政事业财务管理的单位有43个。这些单位通过年初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年终编制财务收支报表,分别反映各单位的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管理工作,通过日常货币收支活动形式,按照有关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对企事业及行政单位实行财务管理。
财务监督 建国后,开始实行财政监督。1953年配财政监察专职干部,建立监察制度。1979年后,财政部门重建财政监察制度,配监察干部。
1984年5月,县设审计局,下设企业、行政审计2股,有局长3人,干部职工共12人。负责县级财政、信贷等项经济工作的监督。
监督形式有:事前监督、日常监督、事后监督。使其计划可靠,收支合理得当。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严肃财经纪律,保证财政收支计划的实施。
第五节 财政管理、监督
预算管理 1953年,县级作为一级财政后,开始编制全面的财政收支预算。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年初,遵照中央统一制定的收支项目、办法、标准、范围,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安排收支预算。年终,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报决算。预算由县人民政府,中共乐陵县委审查定案。
1954年后,执行预算立法编审程序。县财政部门编制出全县的财政收支预算与决算(草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查平衡,中共乐陵县委审定,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省、地备案,县财政部门实施。“文革”期间,预决算立法程序冲破。1978年后恢复。
财务管理 本县财务,分行政事业财务和企业财务。1985年,执行企业财务管理的单位33个,执行行政事业财务管理的单位有43个。这些单位通过年初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年终编制财务收支报表,分别反映各单位的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管理工作,通过日常货币收支活动形式,按照有关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对企事业及行政单位实行财务管理。
财务监督 建国后,开始实行财政监督。1953年配财政监察专职干部,建立监察制度。1979年后,财政部门重建财政监察制度,配监察干部。
1984年5月,县设审计局,下设企业、行政审计2股,有局长3人,干部职工共12人。负责县级财政、信贷等项经济工作的监督。
监督形式有:事前监督、日常监督、事后监督。使其计划可靠,收支合理得当。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严肃财经纪律,保证财政收支计划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