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机构设置 资料库:乐陵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乐陵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2/section/1/article/23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2/section/1/article/23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建国前,县内没有专设物价管理机构。
    建国后,物价管理工作逐步纳入县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1953年至1956年,对各类商品价格实行分口管理,即商业部门负责县城、县供销合作社负责农村。1957年成立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文革”初期,物价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财贸组分管。1975年移交给县计划委员会。1980年10月,成立乐陵县物价局,配局长、副局长各1名,工作人员4名。1985年,有局长1名、副局长2名、调研员1名,工作人员17名。分支机构有物价检查所、农副产品成本调查室。物价工作人员持有《山东省物价检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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