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市贸易管理 乐陵县大小集镇,自古即为群众商品交换之场所。1762年(清乾隆二十七年),全县有大小集市38处,县城和杨安镇、黄夹镇、三间堂、东辛店(今属庆云县)五大集镇,规模大,上市品种全。1909年(清宣统元年),全县大小集市有城关、三间堂、黄夹、杨安镇、郑店、旧乐陵、王家集、花园、寨头堡等21处。除城关每10天四个集日(农历二、五、七、十)外,其余各集市均为5天1集日(农历一、六,二、七,三、八,四、九、五、十)。日军侵占乐陵后,有的集市中断,有的迁址,正常集日人少货乏。
解放初期,城内5日2集。每逢集日,摊贩在500份左右,上市品种多为棉絮、棉线、布匹、服装、炊具、青菜、肉食、油、盐、果品、粮食、木材、农具、家具、牲畜、家禽、家畜等。平日在城内设有火头市(俗称天天市)。
建国后,人民政府除发展集市贸易外,积极组织物资交流,扩大商品流通。1953年,在县城建立了第一个集市贸易管理机构(市场物价管理所)。1956年后,城关、杨安镇、郑店、三间堂、黄夹、西段、孔镇、铁营、花园、杨盘市场管理所相继建立,集市贸易日益加强,商品流通渠道不断扩大。1960年,按照“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和有关政策规定,逐步建立和扩大义务市管队伍。1961年,全县义务市管队伍达520人。集市贸易市场增加到45处。个体商贩672户,1,113人。有小百货、小五金、饮食、烟酒、肉食等22个行业。对城乡物资交流,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和促进经济好转起了积极作用。
1967年至1978年上半年,规定一、六(农历)为全县统一集日,正常的集市贸易受到冲击,上市品种受到限制,把群众性的互通有无,调剂余缺当做投机倒把,对粮食、棉花、油料等物资严禁自由交易,集市自然减少到28处。
1978年后,开始放宽政策,农村集市贸易迅速活跃。1980年,全县共有集市贸易市场29处,牲畜交易市场两处,服务人员345人,上市品种320余种,全年集市贸易成交额1,450万元。到1985年,全县集市发展到31处,上市品种增加到460多种,主要有粮食、油料、肉食、水产品、干鲜果品、蔬菜、禽蛋、家禽、家畜、烟、麻、日用杂品,木制家具、工业用品、农业生产资料及废旧物资等。全年集市贸易成交额达2,402万元,比1980年增加952万元。
市场管理 为活跃市场,繁荣经济,保障消费者的利益,自建立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以来,即把打击投机倒把作为市场管理的重点。当时,主要是禁止解放区的一切物资往敌占区贩运,将贩运军火者列为重点打击对象。
解放初期至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是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的商贩。1953年至1956年,先后开展了打击粮商粮贩及猪贩子活动。到60年代初期,特别是三年经济困难时期,主要开展打击银贩子活动。“文革”开始后,在“左”的思想指导下,把一些正当的经济活动也当作投机倒把处理。特别在1974年,全县开展了打击“地下包工”、“地下建筑”、“地下运输”活动,严重挫伤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粉碎“四人帮”后,打击投机倒把工作走向正规。1985年,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了以打击就地倒卖主要生产资料和紧缺耐用消费品、掺杂使假、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为重点的投机倒把活动,有力地保障了消费者的利益。
乐陵县集市分布情况表
第二节 集市管理
集市贸易管理 乐陵县大小集镇,自古即为群众商品交换之场所。1762年(清乾隆二十七年),全县有大小集市38处,县城和杨安镇、黄夹镇、三间堂、东辛店(今属庆云县)五大集镇,规模大,上市品种全。1909年(清宣统元年),全县大小集市有城关、三间堂、黄夹、杨安镇、郑店、旧乐陵、王家集、花园、寨头堡等21处。除城关每10天四个集日(农历二、五、七、十)外,其余各集市均为5天1集日(农历一、六,二、七,三、八,四、九、五、十)。日军侵占乐陵后,有的集市中断,有的迁址,正常集日人少货乏。
解放初期,城内5日2集。每逢集日,摊贩在500份左右,上市品种多为棉絮、棉线、布匹、服装、炊具、青菜、肉食、油、盐、果品、粮食、木材、农具、家具、牲畜、家禽、家畜等。平日在城内设有火头市(俗称天天市)。
建国后,人民政府除发展集市贸易外,积极组织物资交流,扩大商品流通。1953年,在县城建立了第一个集市贸易管理机构(市场物价管理所)。1956年后,城关、杨安镇、郑店、三间堂、黄夹、西段、孔镇、铁营、花园、杨盘市场管理所相继建立,集市贸易日益加强,商品流通渠道不断扩大。1960年,按照“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和有关政策规定,逐步建立和扩大义务市管队伍。1961年,全县义务市管队伍达520人。集市贸易市场增加到45处。个体商贩672户,1,113人。有小百货、小五金、饮食、烟酒、肉食等22个行业。对城乡物资交流,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和促进经济好转起了积极作用。
1967年至1978年上半年,规定一、六(农历)为全县统一集日,正常的集市贸易受到冲击,上市品种受到限制,把群众性的互通有无,调剂余缺当做投机倒把,对粮食、棉花、油料等物资严禁自由交易,集市自然减少到28处。
1978年后,开始放宽政策,农村集市贸易迅速活跃。1980年,全县共有集市贸易市场29处,牲畜交易市场两处,服务人员345人,上市品种320余种,全年集市贸易成交额1,450万元。到1985年,全县集市发展到31处,上市品种增加到460多种,主要有粮食、油料、肉食、水产品、干鲜果品、蔬菜、禽蛋、家禽、家畜、烟、麻、日用杂品,木制家具、工业用品、农业生产资料及废旧物资等。全年集市贸易成交额达2,402万元,比1980年增加952万元。
市场管理 为活跃市场,繁荣经济,保障消费者的利益,自建立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以来,即把打击投机倒把作为市场管理的重点。当时,主要是禁止解放区的一切物资往敌占区贩运,将贩运军火者列为重点打击对象。
解放初期至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是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的商贩。1953年至1956年,先后开展了打击粮商粮贩及猪贩子活动。到60年代初期,特别是三年经济困难时期,主要开展打击银贩子活动。“文革”开始后,在“左”的思想指导下,把一些正当的经济活动也当作投机倒把处理。特别在1974年,全县开展了打击“地下包工”、“地下建筑”、“地下运输”活动,严重挫伤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粉碎“四人帮”后,打击投机倒把工作走向正规。1985年,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了以打击就地倒卖主要生产资料和紧缺耐用消费品、掺杂使假、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为重点的投机倒把活动,有力地保障了消费者的利益。
乐陵县集市分布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