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至民国初期,工商企业的管理均归财政部门。1944年,在黄骅县建有乐(陵)、庆(云)、靖(远)工商管理支局,设盐务、税征股,负责盐务管理和税收工作。1947年,县设工商科,负责工商企业管理,下属11个交易所,各所人员,多者6人,少者2人。1956年,县工商科合并到县供销合作社,设工商办公室。1957年,从县供销合作社分出,同时改称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1958年12月,改称乐陵镇市场管理所。1961年,恢复乐陵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由1名副县长兼主任,内设办公室。下属8个市场管理所。1975年,改称乐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14个工商行政管理所、1个检查站。1985年,有局长1人,副局长2人,调研员1人。设人秘、财会、市场、企业、个体经济、经济合同6个股及经济检查所、个体劳动者协会。下属城关、朱集、三间堂、西段、黄夹、大孙、杨盘、孔镇、化楼、杨安镇、郑店、花园、铁营13个工商行政管理所,均配有所长或副所长。共有干部职工154人,其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33人。
第一节 机构设置
清末至民国初期,工商企业的管理均归财政部门。1944年,在黄骅县建有乐(陵)、庆(云)、靖(远)工商管理支局,设盐务、税征股,负责盐务管理和税收工作。1947年,县设工商科,负责工商企业管理,下属11个交易所,各所人员,多者6人,少者2人。1956年,县工商科合并到县供销合作社,设工商办公室。1957年,从县供销合作社分出,同时改称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1958年12月,改称乐陵镇市场管理所。1961年,恢复乐陵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由1名副县长兼主任,内设办公室。下属8个市场管理所。1975年,改称乐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14个工商行政管理所、1个检查站。1985年,有局长1人,副局长2人,调研员1人。设人秘、财会、市场、企业、个体经济、经济合同6个股及经济检查所、个体劳动者协会。下属城关、朱集、三间堂、西段、黄夹、大孙、杨盘、孔镇、化楼、杨安镇、郑店、花园、铁营13个工商行政管理所,均配有所长或副所长。共有干部职工154人,其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3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