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县计划委员会开始负责对煤炭、钢材实行统一管理,按计划分配。此后,木材、有色金属、石油、水泥、化肥、农药、化工原料、糖等物资也先后纳入计划管理。60年代至70年代主要物资的分配原则是:钢材、水泥、木材主要用于重点建设工程;石油、煤炭按机械实有功率和常年消耗情况进行分配;化肥、糖、机电产品及纯碱、火碱等化工原料由商业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直接分配。进入80年代,计划内的物资供应远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本县除按国家统配管理的原材料和部分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及产品的指令性计划调拨外,随着国家对物资市场的开放,经营单位或用货单位均可进入市场采购。
第三节 物资计划管理
1956年,县计划委员会开始负责对煤炭、钢材实行统一管理,按计划分配。此后,木材、有色金属、石油、水泥、化肥、农药、化工原料、糖等物资也先后纳入计划管理。60年代至70年代主要物资的分配原则是:钢材、水泥、木材主要用于重点建设工程;石油、煤炭按机械实有功率和常年消耗情况进行分配;化肥、糖、机电产品及纯碱、火碱等化工原料由商业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直接分配。进入80年代,计划内的物资供应远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本县除按国家统配管理的原材料和部分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及产品的指令性计划调拨外,随着国家对物资市场的开放,经营单位或用货单位均可进入市场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