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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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物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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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县物资供应、管理工作,从1962年建局至1985年,大体分三个阶段。
一、1962年至1964年。国民经济处在困难时期,主要经营木材,兼营少量的水泥、砂子、玻璃、钢材等。实行“集中统一、统筹安排、计划供应”的管理体制。3年共计购进木材5,616立方米,销售5,160立方米,加上其他经营项目,总购进额567,216元,总销售额939,120元,上交利润219,004元。1964年比1962年购销业务增加242%,上交利润增加70%。
二、1965年至1983年。此间,计划分配、购销业务等,均归物资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经营品类逐步扩大到建材、有色金属、机电产品、化工产品、汽车、农业生产资料等十几个品类。1979年,设立了杨安镇、化楼、黄夹、朱集4个门市部,大大方便了群众。1983年物资总购进额为595万元,比1965年增加14.9%,销售总额629.86万元,比1965年增加9.85%,上交利税12.83万元。
三、1984年至1985年。随着国家物资市场的开放,经营物资单位或用货单位均可直接进入市场采购,形成了计划分配与自购自销相结合的双轨体制。1984年,物资局由政企合一体制改为单一的企业管理体制以后,对下属公司实行行政领导、业务监督。在业务上“多渠道、少环节、多种经营、以销定购、化整为零。”各公司实行经济承包、单独核算。至1985年底,2年内购进总额2,009.6万元,销售总额2,687.5万元,实现利润677.9万元。
几个年份主要物资购、销情况统计表

第三节 专业公司
一、燃料公司
1956年11月,乐陵县成立了贸易公司,有干部职工23人。经营煤炭、石油、五金、木材等物资的购销。1958年,乐陵、商河并县后,改称“民用器材经理部”。1961年分县后,改建为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乐陵分公司,主要经营煤炭、石油、木材等。1962年4月,改名为乐陵县燃料公司,专营煤炭、石油,1966年10月后,专营煤炭,归商业局主管。1977年1月,燃料公司由商业局划归物资局主管。为方便群众,于1985年7月建成张生煤站。到本年底,其人员编制计有经理1人、副经理2人,共有干部、职工74人。
1967年至1985年,总购进额为2,030万元,销售总额为2,494万元,上交利税156万元。
二、木材公司
1956年成立,1957年并入贸易公司。1963年4月恢复,归县商业局管理。同年底,又归物资局管理,取消木材公司名称。1983年恢复木材公司建制,仍归物资局所属。1985年底,共有干部、职工48人,货场面积31,968平方米。1983年至1985年购进总额607.7万元,销售总额735万元,实现利润127.3万元。
三、机电化轻公司
1983年3月成立,设政工、财务、业务、储运4个股。主要经营机电设备、化工产品、汽车等。有干部、职工32人,货场面积2,892.5平方米,仓库2座、门市部1个。至1985年,购进总额275.9万元。销售总额252.8万元,扣除库存,实现利润约30万元。
四、金属建材公司
1983年3月成立,设政工、业务、财务、保管4个股。主要经营金属建筑材料等。有干部、职工36人,货场面积5,328平方米。至1985年,购进总额479万元,销售总额557万元,实现利润78万元。
五、物资服务公司
1984年12月成立,设业务、财务、保管3个股,有干部、职工15人。主要经营建筑材料。1985年购进总额90万元,销售总额80万元,扣除库存,实现纯利润3万元。
燃料公司历年煤炭供应情况表
单位: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