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外贸商品 资料库:乐陵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乐陵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2/section/1/article/20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2/section/1/article/20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建国前,乐陵县出口商品主要是果品、油料等。据《中国实业志》载:“1934年(民国23年),乐陵出口商品为:小枣2,083万斤,花生1,770万斤,梨280万斤,玉蜀黍949万斤,芝麻39万斤,桃47万斤。总值为135.24万元(银元)。” 建国初,出口商品主要有小枣、皮、毛等。自1972年建立外贸机构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经济开放政策的实施,外贸收购商品逐年增加。到1985年,外贸收购商品达到7个门类近40个品种。土产类:小枣、苜蓿草、棉仁饼、槐米、玉米、蓖麻籽、黄豆等;畜产类:猪毛、羊毛、兔毛、猾子皮、山羊皮等;粮油类:棉籽、芝麻等;食品类:活牛;机械类:斧头;工艺类:草地毯、苇帘子、柳篮、人发制品等。土产类中驰名中外的乐陵金丝小枣畅销东南亚各国,深受外商欢迎。出口1吨小枣,可换回钢材1.7吨,或化肥3.7吨。 1976年至1985年主要外贸商品收购量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