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管理 主要形式是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1951年3月,召开全县第一届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60年代中期,供销商业由贫下中农管理,并组成贫下中农管理商业委员会。先后推行“两参一改”(职工参加企业管理,干部参加业务劳动,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和“三参一改”(干部参加劳动,职工参加管理,社员参加监督,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的民主管理办法。到1985年,先后召开了3届乐陵县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根据各个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讨论总结供销社的工作,民主选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并按社章规定,各基层供销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使之成为基层供销社的权力机构。生产资料公司、土产杂品公司、果品蔬菜公司、油棉加工厂先后成立职工代表大会,组成职工代表大会常委会。各基层供销社成立社员代表大会。行使商品流转、执行计划争议权。讨论决定职工劳保福利、职工奖惩、工作制度、业务监督、财务监督和安全检查等工作,使企业民主管理制度逐步完善。
历届社员代表大会概况
计划管理 1951年建立计划统计机构和统计制度。1952年,开始实行计划管理。1954年后,在计划经营中划分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完成指令性计划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不单独依靠行政手段,加强调查研究,开展经济活动分析,逐步把经济搞活。
财务管理 资金来源有二,一为自有资金,包括社员股金、国家拨入资金和企业内部积累形成的资金。二为借入资金,主要是借入国家银行的信贷资金,1952年有资金1,275万元。1956年,3,101万元。1965年,2,836万元。1979年,9,810万元。1985年,2.01亿元,其中股金74万元。资金使用,总的掌握计划内保证,计划外控制,一、二类物资从宽,三类物资从严的原则。大力压缩结算资金,在保证业务需要的前提下加速资金周转。
乐陵县供销系统历年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资金管理 1954年,实行“拨货计价实物负责制”。1964年,在“三清”(清库存、清资金、清在途商品)的基础上,执行以“十项定额”为中心的岗位责任制。1965年起,实行“分级核算,自负盈亏”的核算制度。“文化大革命”中,上述制度视为“管、卡、压”被废除,1978年后,逐步恢复,实行了“统一经营,分级管理,独立核算,利润留成”管理方法。1981年后,逐步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形式有四种:一是五定一奖(定人员、定资金、定购销、定利润、定库存,利润超额奖励);二是联销计酬(联销、联购、联利、浮动工资);三是利润包干;四是利润定额,超额分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