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6月,建立县商业局,有局长1人,副局长2人,下设秘书、业务、会计3个股,共有干部职工10人。1958年9月,县供销合作社并入商业局。同年12月,随乐(陵)、商(河)并县,合并为商河县商业局,乐陵设商业办事处,负责县北部7个供销合作社的商业批发业务。1961年9月,乐(陵)、商(河)分县后,恢复乐陵县商业局。1962年上半年,与县供销合作社分开,下设人秘、财务、业务、统计科和政治部。1970年12月,与县供销合作社再次合并。1975年8月,重新分设县商业局、县供销合作社。1985年,县商业局设有工会、办公室、政工、计划业务、财会物价、教育、保卫、信息8个科(室)。有局长1人,副局长4人,共有干部职工20人。下属百货、五金、食品、饮食服务、副食品、石油、综合7个国营公司。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56年6月,建立县商业局,有局长1人,副局长2人,下设秘书、业务、会计3个股,共有干部职工10人。1958年9月,县供销合作社并入商业局。同年12月,随乐(陵)、商(河)并县,合并为商河县商业局,乐陵设商业办事处,负责县北部7个供销合作社的商业批发业务。1961年9月,乐(陵)、商(河)分县后,恢复乐陵县商业局。1962年上半年,与县供销合作社分开,下设人秘、财务、业务、统计科和政治部。1970年12月,与县供销合作社再次合并。1975年8月,重新分设县商业局、县供销合作社。1985年,县商业局设有工会、办公室、政工、计划业务、财会物价、教育、保卫、信息8个科(室)。有局长1人,副局长4人,共有干部职工20人。下属百货、五金、食品、饮食服务、副食品、石油、综合7个国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