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节 房屋建设

档案浏览器

公房建设 清末至民国期间,县城内公用建筑主要有县衙、学堂、寺庙、祠堂等,机关办公用房极少。这些建筑,抗日战争时期大部被毁坏。
建国初,有公用房屋260间,建筑面积为3,084.13平方米。50年代至60年代,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先后修建了机关、学校、工厂等办公、生产用房和文化、医疗等公用服务设施,多为砖木结构。1975年始,公用建筑改砖木结构为砖混结构,同年,建成全县第一座三层商业服务楼,建筑面积为2,340平方米。1977年后,先后建成乐陵县百货大楼、土产大楼。1979年后,为活跃全县文化生活,先后建成建筑面积为1,160平方米的人民影院和建筑面积为930平方米的文化楼。数座机关办公楼、商业营业大楼也相继拔地而起。同时,还注重职工住宅建设,有不少单位的职工住房由过去的矮小土平房,发展到宿舍大楼。到1985年底,共有公房50.8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占公房建筑总面积的52.8%;工业交通仓库用房占13.3%;商业服务用房占21.2%;教育医疗科研用房占5.1%;文化体育娱乐用房占1.2%;办公用房占6.1%;其它用房占0.3%。在公用房屋中,平房为44.11万平方米,占公房建筑总面积的86.7%;楼房为6.77万平方米,占13.3%。
乐陵县城内公路概况一览表

私房建设 建国前,主要街道两侧拥挤着老式私人店铺,铺后为居民住宅,多为土木结构,小板门、木棂小窗的低檐陋舍,居民居住条件极差。
建国后,人民生活不断提高,居住条件逐步改善。从60年代开始,有些土木结构的草房改建为砖木结构的瓦房。进入80年代后,居民的经济收入日趋增多,人们对居住条件的要求也有了相应地提高,出现了建房热潮,一幢幢砖木结构和混合结构的居室接踵而起。到1985年底,城内共有私房9.16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15.32平方米。
建国后县城房屋建成年代调查表
单位:平方米

乐陵县城区自备水源调查表

乐陵县自来水公司供水管道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