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乐陵县没有管理工业的专门机构。建国初期,全县手工业由县供销合作社生产科管理。1952年4月,县供销合作社设手工业管理科。1954年5月,县成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1957年上半年,建立乐陵县手工业管理局,与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合署办公。1958年4月,建立乐陵县工业局。同年12月,随乐(陵)、商(河)并县并入商河县工业局。1961年与商河分县后,重建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手工业管理局、工业局,三个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设有生产、财务、供销、秘书、政工5个科。1962年,工业局撤销。1969年底,手工业联合社、手工业管理局改称乐陵县工业局。1976年第二工业局成立后,工业局负责管理县属工业企业。1985年1月,工业局并入县经济委员会。
第一节 工业局
建国前,乐陵县没有管理工业的专门机构。建国初期,全县手工业由县供销合作社生产科管理。1952年4月,县供销合作社设手工业管理科。1954年5月,县成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1957年上半年,建立乐陵县手工业管理局,与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合署办公。1958年4月,建立乐陵县工业局。同年12月,随乐(陵)、商(河)并县并入商河县工业局。1961年与商河分县后,重建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手工业管理局、工业局,三个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设有生产、财务、供销、秘书、政工5个科。1962年,工业局撤销。1969年底,手工业联合社、手工业管理局改称乐陵县工业局。1976年第二工业局成立后,工业局负责管理县属工业企业。1985年1月,工业局并入县经济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