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0年(清顺治十七年)《乐陵县志》载:“县阔八十里,袤一百里。东至阳信县界三十五里,抵县八十里;南至商河县界七十里,抵县一百里;西至直隶宁津县界四十里,抵县八十里;北至直隶盐山县界二十五里,抵县六十里。”1762年(清乾隆二十七年)《乐陵县志》和宣统元年《乐陵县乡土志》对疆域的记载,与上述相似。
1925年(民国14年)《乐陵县区约详细全图》标明的边界是:东起万良张(现属庆云县),西至杨纸坊,南起崔洼(现属商河县),北至旧县镇(现属盐山县)。东南起李什家(现属阳信县),西北至沟章寨(现属南皮县),西南起大马家,东北至尹楼张(见附图)。
抗日战争时期,乐陵县为冀鲁边区的中心县,为适应抗日游击战争的需要,在中共冀鲁边区党委的统一领导下,1940年,将乐陵县东辛店区(三区)的83个村划归庆云县。同时,将盐山县的沙泊张、虎皮马、贯庄、兴隆淀、卸甲楼等30余村和南皮县凤翔、刁公楼以南的10余个村划归乐陵县。同年,又将乐陵县从县城至旧县,县城至郑店旧公路以东的村,分别划给靖远县和阳信县,马颊河北为靖远县一、二、三、七区,河南为阳信县九、十区。1943年,铁营洼反“合围”后,原划归阳信的村连同双庙赵、赵胡同、尹西吴以南,大半屯、杨安镇以东,共142个村改划归庆云县。东南境的齐家、谷王庄以南的村改划为商惠县。1944年,宁津县的银相公、大小刘集、红庙、段集、前后艾、大柴、朱庄、大辛、王世英、前寨子和东西葛勇以东的196个村划归乐陵县。1944年9月18日乐陵县全境解放,至1945年乐陵县的边境是:北境以鬲津河为界;西境由簸箕武向南延伸的边界村有:辛集、小刘、吉张、任家、宁寨、曹寨、杨盘、贾家、城后李、王木腿、大马家、陆子渊、东西文庙、谷家、张保山;南境边界村是:崔洼、郑店、常庄、房集、康家、东西河涯、左家、朱店;东境边界村是:东鲁、谷王庄、齐家、郝家、张盘石、大白张、赵王滩子、朱桥、小张、小高、灶户李、石甲王、洼李、崔魏高、尹楼张、陈素席、孙寨。
乐陵县区约详细全图
1947年,渤海行署一专署将鬲津河以北的旧县四街、西南院、小陈庄、小河刘、小韩、孙家、李梦飞、荣庄、杨马连、黄庄、李吴家、史家庄、刘庄、王坡、耿庵、刘宅、马家园子、寨子、党家河、蒋家园子、赵宅、叶庄、前、后韩沙洲、西李家共28个村划归乐陵县。连同鬲津河南乐陵县胡家区的张元标、纸坊两个乡划为乐陵县的第十一区(当时为一专署直属区)。该区于1952年撤销。河北的28个村又划归盐山县。
1956年2月,德平县撤销,原德平县的145个村划归乐陵县。村名是:吕家、街西李、季家、刘集、李什家、肖杨家、黄家、李家、邴家、小刘家、卢庵、贾家、齐家、西小刘、后屯、前屯、杨家、相家、西井子、姜家、东井子、小高、王三全、弭家、王莽家、狄家、西曹、东曹、李家、马古路、史家、西郭桥、东郭桥、宫家、邓家、李秀风、宋家、前赵、后赵、杨安、西高、东高、王桥、化楼、孔镇、杨桥、小秦家、小王家、韩桥、崔家、马家、石家,傅家、四合、徐胡庄、于肖、三义庙、西徐、东徐、柳家、邓屯、孙姜、黄家、纪家、孙家、洼里王、许家、李四川、化家、白家、陈家、周家、闫家桥、张廷支、范家、张太华、小郎家、前炉房、后炉房、高家、小郭家、孙茂吴、岳王家、时家、刘边家、孙拉子、蔡家、霍家、安家、前张屯、后张屯、郭迪家、小贾家、河刘、高屯、西小郭、郑博士、小李家、王莫家、大郭家、后魏家、冯家、卢家、小牟家、东郭、王忙家、林屯、小许、大许、后屯、聊官场、东郑家、前谭、后谭、胡家、张大卦、前靳、后靳、前殷、后殷、小兰家、寇家、南赵集、于家、于王庄、前李、陈家、辛庄、廉家、盘城李、盘城孟、王破罗、阎家、朱家、赵油坊、北赵集、前魏、崔楼、王伊家、王百户、灰菜李、陆子渊、小辛庄、孙南湖、王庄。以上各村现分布在孔镇、化楼、张屯、郑店4个乡镇。
1958年,乐陵县并入商河县。1960年改商河县为乐陵县。此间乐陵县北至漳卫新河、南至黄河,南北长200华里之多。
1961年9月,乐商分县,恢复原乐陵县的边界后,于1965年德惠新河以北原商河县的樊屯、信家、买虎、小王家、高家、坡刘、陈家、张北台、安家、韩家、谢家、刘成基12个村划归乐陵县。同时,将乐陵县在德惠新河以南的崔洼、官庄两个村划归商河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