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由于天灾人祸,人口增长甚微。建国后,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卫生事业不断发展,人口变动的总趋势是出生率高,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上升。1953~1957年,德州市人口年平均出生率为35.64‰,自然增长率为27.80‰,1957年出生3225人,出生率高达42.98‰,净增人口2596人,自然增长率为34.6‰,成为建国后的第一个生育高峰。由于自然灾害、国民经济困难等因素影响,1961年出生人口为3224人,出生率为20.08‰,死亡人数为3699人,死亡率为23.03‰,自然增长率为—2.95‰,成为建国后人口发展史上的最低谷。1963年出生人数为8438人,出生率高达53.07‰,自然增长率上升到42.11‰,是本市人口生育史的特大高峰。从1965年初开始,逐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1966年共出生人口为3573人,出生率为26.75‰,仅是1963年的二分之一;自然增长率为19.98‰,与1963年相比下降了22.12‰,人口增长得到控制。1966年后,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冲击,人口统计在1967、1968年两年中止。据省和国家有关部门推算,这两年平均出生率为32.72‰左右,自然增长率约为26.78‰。1971年后大力开展计划生育工作,70年代出生率逐年下降,由1971年的24.53‰下降到1980年的12.2‰,10年间平均出生率为17.89‰,自然增长率为12.35‰。1979年后,党和政府将搞好计划生育做为一项基本国策,1981~1990年,10年间平均出生率降为15.12‰,自然增长率为9.87‰。
人口自然变动情况统计表
(续表)
注:此表根据公安人口年报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