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法律服务站司法所 资料库:德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德州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1/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1/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1/section/1/article/42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1/section/1/article/42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一、法律服务站
    德州市于1985年下半年开始筹建乡、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站。1988年7月,郊区7个乡、市区5个街道办事处全部建立了法律服务站,工作人员16名。至1990年底,全市法律服务站共有工作人员31名,达应配人员的86.1%。
    法律服务站是设在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事业机构。1987~1990年,法律服务站共调解经济纠纷734件、民间疑难纠纷493件,宣讲法律知识458场次,协助办理公证事项284件,民事代理184件,非诉讼代理136件,代写法律文书441件,解答法律咨询2961次,担任常年法律顾问64处,挽回经济损失140.7万元。
    二、司法所
    1990年12月,德州市各乡和街道办事处建立了司法所,所长由司法助理兼任。司法所系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司法行政职能部门,也是市司法局的派出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及法律服务站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代表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疑难民间纠纷。
    受理民间纠纷统计表
    单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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