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成立后,生效的法律文书均由作出该文书的审判庭自行执行。1984年设执行庭,各审判庭对自己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先行执行,执行不下的,移交执行庭。此外,执行庭也受理依照法律规定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遵循强制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至1990年,共收执行案件177件,实际执行148件。
第六节 执行
市法院成立后,生效的法律文书均由作出该文书的审判庭自行执行。1984年设执行庭,各审判庭对自己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先行执行,执行不下的,移交执行庭。此外,执行庭也受理依照法律规定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遵循强制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至1990年,共收执行案件177件,实际执行14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