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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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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访网络
德州解放后,信访工作由市委秘书处负责。1957年始,市委办公室设专职信访干部负责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960年,市、公社两级都受理人民来信来访。1972年,市革委建信访组,配备专职信访干部2人。1978年,信访组改称信访科,信访干部增至5人。1986年建立信访办公室,为市委、市政府合设机构,列市委机关序列,编制10人。1989年始,全市各乡、街道办事处均配信访助理员1名。至1990年,市直机关及大中型企业共配专(兼)职信访干部71人;各乡、街道办事处及市直机关有关部门建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65个;各村委会、街道居委会、企事业单位信访民调小组371个。全市专(兼)职信访人员达1336人,形成了市、乡(街道办事处及主管部门)、村(居委会及基层单位)三级信访网络。
二、信访办理
建国初期,中共德州市委、市政府即开始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至1956年,来信来访内容多为揭发反革命分子、反映买卖婚姻及土改、农业合作化、城市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政策等方面的有关问题。1952年,市委共收到镇、市直机关各部门报来及直接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63件(次),当年处理1258件(次),结案率93%。
1957~1964年,人民来信来访内容多为反映“整风反右”、“人民公社化”、“四清”等运动中发生的问题及干部作风、群众生活和退赔兑现、市场管理等问题。其中1961年,市、公社两级共收到人民来信1214件,接待群众来访763次,当年处理结案1823件。
1964年建立市委书记、市长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制度,每月农历初一、十五分别由市委书记、市长在市委接待室和市人委接待室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1986年始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办法,制定了《德州市各部门归口分工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的规定》(试行),每年举办信访工作人员培训班,学习政策、法律和办案方法,提高业务水平。1989年,本市信访工作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制定了相应的考评标准。这期间信访内容多为反映“文化大革命”中的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1990年,市信访办公室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87件次,其中来信199件,来访88人次,当年处理282件次,结案率为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