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三节 干部录用

档案浏览器

一、社会招收
50年代,从社会上选拔一批干部充实机关、企事业单位。1956年11月,55名在职人员转为国家干部。60年代选调一批工人从事干部工作,出现“以工代干”现象。1978~1979年从“社来社去”大中专毕业生中择优录用干部26名,并从集体所有制和闲散在城乡的中医中考核录用中医药人员14名。1980年从社会闲散科技、外语人员中择优录用27名。1982年,民办教师转为正式教师9名,从基层共青团干部中录用国家干部2名。1985年从郊区文化站专职工作人员中录用干部7名。翌年吸收录用工会干部和共青团干部各1名。1987年,民办教师转为正式教师39名。1988年从社会上公开择优招聘秘书17名。翌年从农村知识青年中选聘合同制农业技术干部7名。1980~1988年从城镇待业高中毕业生中经考试择优录用干部422名。
二、毕业生分配
1961年后,大专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分配的毕业生逐渐增多,成为干部队伍的主要来源之一。至1964年,接收大中专毕业生305名,其中高等学校毕业生114名,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191名;分配到教育系统138名,卫生系统39名,工业系统89名,农林系统28名,财贸系统9名,其他2名。1977~1982年接收大中专毕业生581名,其中高等学校毕业生250名,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331名。1983年,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工作由人事局移交教育局办理。1983~1990年接收大中专毕业生2574名,其中大学毕业生488名,大专毕业生704名,中专毕业生1382名。
三、军队转业干部
自1954年起,本市开始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50年代接收安置75名,60年代接收安置61名。1976~1990年,本市共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821名,其中团职69名,营职299名,连排职383名,技术干部70名。1980年,本市为1969~1975年7月间被复员处理的原军队干部118名改办了转业手续,恢复了在部队时的工资级别,享受地方同等级干部的工资待遇。
四、“以工代干”人员转干
1980~1986年,全市142名户籍、刑事、治安、司法、交通民警转为国家干部。至1984年8月,有2260名“以工代干”人员经审查转为国家干部。1984年,二轻局1名集体所有制身份的工作人员转为国家干部。1984~1985年,33名工人身份的电大、函大、业大、夜大、职工大“五大”毕业生和17名中专毕业生转为国家干部。1985~1986年,从全民所有制工人中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员中录用干部130名。1988年,政法、金融、工商、税务、审计部门的24名“以工代干”人员转为国家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