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章 金融 资料库:德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德州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1/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1/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1/section/1/article/27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1/section/1/article/27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清末至1936年,境内私人银钱业发展较快,与大清银行和国民政府金融机构并存。抗日战争时期,日伪金融业充斥本地金融市场,人民政府金融业也在斗争中得到发展。解放战争时期,国民政府金融业和人民政府金融业并存。建国后,国家对地方人民金融机构进行改建与合并,实行统一货币政策,取消私人金融活动,中国人民银行成为国家唯一金融机构,包揽一切金融业务。这期间,因受单一计划经济影响,人民银行主要履行国家的出纳、结算职能,对资金需求基本实行供给制,缺乏必要的监督及管理。1978年后,金融机构及管理体制进行较大改革,先后恢复了农业银行及保险公司,分设了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也从财政部门独立出来,成为国家专业银行。同时成立城市信用社及信托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形成以中央银行(人民银行)为领导,国家专业银行为主体,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在资金管理上,基建资金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企业流动资金由财政、银行双管改为银行统管,信贷杠杆得以灵活运用,金融机构职能逐渐健全,金融事业在国民经济中的调控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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