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施
1972年,市物资局设露天砂石料货场1处,占地2.1公顷。1973年增设仓库2幢,计1000平方米。同年,因铁路部门规定济南方面运来的物资不准进入市区,市物资局征地4公顷,建成于官屯砂石料货场。至1990年,市物资局共有货场6处,占地9.7公顷,其中煤炭货场3处,砂石料货场1处,金属材料货场1处,木材货场1处;物资仓库8座,建筑面积3335平方米;大小地中衡7台,大型铲车2辆。
此外,德州地区物资部门有货场8处,其中煤场3处,木材货场1处,金属材料货场4处,总占地44.5公顷;物资仓库21幢,其中金属材料仓库4幢,机电设备仓库3幢,化轻仓库6幢,建材仓库5幢,其它仓库3幢,总建筑面积2.17万平方米。
二、仓储制度
1978年学习大庆管理经验,制定仓储制度。1979年,仓储管理基本实现了分区分类、四号定位(按库号、架号、层号、位号对物资统一编号,并和帐面顺序一致)、五五摆放(以五为基数,做到五五成行)、立牌立卡(对各类物资建立卡片、标签)、五五成方(五五成堆,五五成行)。帐目手续做到帐帐、帐实、单价、规格型号、卡片五相符,日清月结。
三、直线运输和曲线结算
为加速资金周转,市物资局自1978年起,对新购进的砂石料、水泥、玻璃、钢材等笨重量大的物资,采取直线运输(由生产厂家或卸货地点直接运至收货单位)、曲线结算(由物资局代为结算)的办法。
1979年部分化轻产品下放到市物资局经营后,原由地区中转改为直达市局有困难,同时还受到价格上的限制。经与地区化轻公司协商,实行了市物资局开单、收货单位直接到地区仓库提货的暂行办法。
1982年后,市物资局根据工厂和农村需要,采用代办运输的办法,达到直线供应、曲线结算的目的。
第四节 仓储管理
一、设施
1972年,市物资局设露天砂石料货场1处,占地2.1公顷。1973年增设仓库2幢,计1000平方米。同年,因铁路部门规定济南方面运来的物资不准进入市区,市物资局征地4公顷,建成于官屯砂石料货场。至1990年,市物资局共有货场6处,占地9.7公顷,其中煤炭货场3处,砂石料货场1处,金属材料货场1处,木材货场1处;物资仓库8座,建筑面积3335平方米;大小地中衡7台,大型铲车2辆。
此外,德州地区物资部门有货场8处,其中煤场3处,木材货场1处,金属材料货场4处,总占地44.5公顷;物资仓库21幢,其中金属材料仓库4幢,机电设备仓库3幢,化轻仓库6幢,建材仓库5幢,其它仓库3幢,总建筑面积2.17万平方米。
二、仓储制度
1978年学习大庆管理经验,制定仓储制度。1979年,仓储管理基本实现了分区分类、四号定位(按库号、架号、层号、位号对物资统一编号,并和帐面顺序一致)、五五摆放(以五为基数,做到五五成行)、立牌立卡(对各类物资建立卡片、标签)、五五成方(五五成堆,五五成行)。帐目手续做到帐帐、帐实、单价、规格型号、卡片五相符,日清月结。
三、直线运输和曲线结算
为加速资金周转,市物资局自1978年起,对新购进的砂石料、水泥、玻璃、钢材等笨重量大的物资,采取直线运输(由生产厂家或卸货地点直接运至收货单位)、曲线结算(由物资局代为结算)的办法。
1979年部分化轻产品下放到市物资局经营后,原由地区中转改为直达市局有困难,同时还受到价格上的限制。经与地区化轻公司协商,实行了市物资局开单、收货单位直接到地区仓库提货的暂行办法。
1982年后,市物资局根据工厂和农村需要,采用代办运输的办法,达到直线供应、曲线结算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