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德州市在物资购进上均由省、地计划部门向市计委下达分配计划指标,数量不分品种,归口直接调拨到工厂企业。对临时需要,市计委采取从预留部分指标中增补解决的办法。如有特殊情况和需要特殊品种时,由市计委和市物资部门向上级归口单位申请。
1972年市物资局恢复后,除对计划内国家调拨分配物资积极组织进货外(由地区专业公司进货),大量工作是组织计划外资源,以弥补工农业生产原材料的不足。计划外物资购进主要采取物资协作和求援的方法。如1972年为解决德州市煤炭资源严重不足问题,市政府与山西省原平县达成用汽车为该县西梁煤矿解决短途搬运,用提成的方法获得一定数量煤炭的协议(拉100吨煤分成50吨),年获煤炭1万吨。1976年又用同样的方法与大同矿务局建立了协作关系,年获煤炭增至4.8万吨。到1980年,市物资局先后与全国60多个县、市的物资部门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年计划外物资购进量已占总购进量的42.03%,购进品种主要有煤炭、钢材、木材、生铁、水泥、有色金属、纯碱、轮胎等。
1985年,在指令性计划分配物资逐年减少的情况下,市物资局与沧州市、泊头市、衡水市物资部门建立了4市物资协作区,规定每半年由一方轮流牵头召开1次协作会,洽谈协作事宜。到1990年,市物资局计划外物资购进已占总购进量的90%。
德州地区分配德州市主要物资数量表
单位:吨
德州市物资局历年主要物资购进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