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和其它作物的种植比例大体是7:2:1。在粮食作物内部,小麦种植面积占35%,谷子占19%,高粱占10%,玉米占19%,大豆占10%,其它粮食作物占7%。建国后50年代种植业结构基本与旧中国时期相同,只是粮食作物内部玉米和地瓜种植增多,高粱和大豆面积相对减少。60年代贯彻“以粮为纲”方针,粮田面积增加到78.8%,经济作物面积下降为13.4%,其它作物面积为7.8%。70年代粮田面积又增加到80.8%,经济作物面积下降为12.5%,其它作物面积为6.7%。由于种植比例向粮田倾斜,经济作物不足,经济收入减少,作物调茬困难,用地养地矛盾也突出出来。1978年后调整了种植业结构,增加了棉花和其它经济作物面积,做到了“以粮保棉,以棉促粮,粮棉双增产”。
第一节 种植业结构
民国时期,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和其它作物的种植比例大体是7:2:1。在粮食作物内部,小麦种植面积占35%,谷子占19%,高粱占10%,玉米占19%,大豆占10%,其它粮食作物占7%。建国后50年代种植业结构基本与旧中国时期相同,只是粮食作物内部玉米和地瓜种植增多,高粱和大豆面积相对减少。60年代贯彻“以粮为纲”方针,粮田面积增加到78.8%,经济作物面积下降为13.4%,其它作物面积为7.8%。70年代粮田面积又增加到80.8%,经济作物面积下降为12.5%,其它作物面积为6.7%。由于种植比例向粮田倾斜,经济作物不足,经济收入减少,作物调茬困难,用地养地矛盾也突出出来。1978年后调整了种植业结构,增加了棉花和其它经济作物面积,做到了“以粮保棉,以棉促粮,粮棉双增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