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用电与节约用电
1951年,全市用电量仅为55.4万千瓦时,德州发电能力出现过剩。这一时期,政府大力提倡用电。
1958年,全市用电量大增,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德州市由此开始计划用电和节约用电工作。
1972年德州地区电业局成立后,供发电开始实行分开。为解决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市政府成立调荷节电办公室、三电办公室等管理机构,同时采取控制高峰用电、三班用电平衡、分配电指标、停三供四、一查四定、安装电力负荷定量器等措施,收到一定效果。
二、工业用电
建国初期,工业企业数量较少,用电负荷较低。1957年,全市用电企业74个,用电总量1844.38千瓦时,占全市用电量的60.9%。
60年代开始,工业用电量大增。到1980年,工业用电企业增到209个,并出现了德州棉纺织厂、德州化肥厂、德州造纸厂、德州机床厂等一批用电大户,用电负荷在300千伏安以上的企业达20家。1990年,全市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266处,年用电量34132.2万千瓦时,占全市用电量的66.7%。
三、农业用电
1953年德州至故城飞机场6.3千伏供电线路接通后,为沿线农村用电创造了条件。至1957年,沿线部分村庄逐步实现了电灯照明。
1958年,小锅市建起第一个农用电力灌溉站,随之又在长庄、二屯等乡相继建起灌溉站,农业生产逐步走上电力化。
1971年,德州郊区农电所成立,农村用电纳入统一管理。1978年后,乡镇企业迅速崛起,农村用电量大增。为满足农村需要,德州市先后建起黄河涯和二屯乡两个35千伏变电站,并架设10千伏供电线路14条270公里、低压线路69公里、配电变压器582台,总变电容量50905千伏安。1990年,全市7个乡166个村庄的9466.7公顷农田实现了电力灌溉,占总耕地面积的80%以上;31000户农民用上了电灯。全市农业用电量由1957年的2.59万千瓦时增长为1990年的9108.9万千瓦时,占全市总用电量的17.8%。
四、市政生活用电
1940年,全市有定额灯431户、灯头1648个,主要用户为日军兵营、飞机场、火车站及部分商业门市。1945年日本投降后,发电所停止发电。
1949年德州电厂重新修建后,为保证机关、学校及居民生活用电,先后架设市南、市北两条3.3千伏共15公里供电线路,使全市普遍实现了电灯照明。1957年,全市生活用电量为1136.6万千瓦时。
1978年后,商业、饮食服务业迅速发展,居民家用电器逐步普及,生活用电量急剧增长。至1990年,全市生活用电量已达7931.9万千瓦时,占全市总用电量的15.5%。
第三节 用电
一、计划用电与节约用电
1951年,全市用电量仅为55.4万千瓦时,德州发电能力出现过剩。这一时期,政府大力提倡用电。
1958年,全市用电量大增,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德州市由此开始计划用电和节约用电工作。
1972年德州地区电业局成立后,供发电开始实行分开。为解决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市政府成立调荷节电办公室、三电办公室等管理机构,同时采取控制高峰用电、三班用电平衡、分配电指标、停三供四、一查四定、安装电力负荷定量器等措施,收到一定效果。
二、工业用电
建国初期,工业企业数量较少,用电负荷较低。1957年,全市用电企业74个,用电总量1844.38千瓦时,占全市用电量的60.9%。
60年代开始,工业用电量大增。到1980年,工业用电企业增到209个,并出现了德州棉纺织厂、德州化肥厂、德州造纸厂、德州机床厂等一批用电大户,用电负荷在300千伏安以上的企业达20家。1990年,全市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266处,年用电量34132.2万千瓦时,占全市用电量的66.7%。
三、农业用电
1953年德州至故城飞机场6.3千伏供电线路接通后,为沿线农村用电创造了条件。至1957年,沿线部分村庄逐步实现了电灯照明。
1958年,小锅市建起第一个农用电力灌溉站,随之又在长庄、二屯等乡相继建起灌溉站,农业生产逐步走上电力化。
1971年,德州郊区农电所成立,农村用电纳入统一管理。1978年后,乡镇企业迅速崛起,农村用电量大增。为满足农村需要,德州市先后建起黄河涯和二屯乡两个35千伏变电站,并架设10千伏供电线路14条270公里、低压线路69公里、配电变压器582台,总变电容量50905千伏安。1990年,全市7个乡166个村庄的9466.7公顷农田实现了电力灌溉,占总耕地面积的80%以上;31000户农民用上了电灯。全市农业用电量由1957年的2.59万千瓦时增长为1990年的9108.9万千瓦时,占全市总用电量的17.8%。
四、市政生活用电
1940年,全市有定额灯431户、灯头1648个,主要用户为日军兵营、飞机场、火车站及部分商业门市。1945年日本投降后,发电所停止发电。
1949年德州电厂重新修建后,为保证机关、学校及居民生活用电,先后架设市南、市北两条3.3千伏共15公里供电线路,使全市普遍实现了电灯照明。1957年,全市生活用电量为1136.6万千瓦时。
1978年后,商业、饮食服务业迅速发展,居民家用电器逐步普及,生活用电量急剧增长。至1990年,全市生活用电量已达7931.9万千瓦时,占全市总用电量的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