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建立后,即开始进行乡村建设实验。乡村建设实验大体为两个阶段,1931年3月至1933年7月为第一阶段,称乡村建设试验县区时期,为乡村建设实验初级阶段。1933年7月后为第二阶段,称县政建设实验县时期,按照乡村建设理论及实验计划进行改良实验。
1933年7月,根据国民党中央政府第二届内政会议研究通过的县政建设实验区办法,邹平县首先实行县政改革,主要内容为机构改革、会议制度、区划变更、政教合一等。
县政府机构实行裁局降格设科,“统一事权,提高行政效率”。第一科掌民政,第二科掌省财政,第三科掌县地方财政,第四科掌建设,第五科掌教育。保留公安局,裁民团大队部,设民团干部训练所及政务警察队。法院改为承审制。县政府各科合署办公,实行8小时工作制。并推行会议制度。实验县政府议决地方预算、增减税率、募集公债、处理县公产、经营管理县公共事业等事项,召开县政会议和县地方会议。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通过县公报公布于众。
实验县将邹平县原7区157乡镇一律撤销,县以下地方自治组织定为乡、村、闾、邻四级。全县划为14乡,除城区四关为首善乡外,其他13乡乡名均以序数排列,并在乡驻地设立“政教合一”的“乡学”,即乡教育机关和乡行政机关的复合体。各村设村学,实行“以教统政”,纳政治于教育之中。乡学、村学由学董、学长、教员、学众等四种人组成。学董会为乡学、村学的领导机构。县政府委任地方上有势力的上层士绅为乡理事,主持全乡及乡学的一切行政事务。
乡学设乡队,由乡理事推选得力之人,经训练后担任乡队正副队长,负责训练全乡壮丁,组织乡村自卫。村学设村组长一人,户藉员一人,合作社社长一人,合作干事一人。
乡学学董会每月召开一次,议决重大事情。村学每月向县府总结汇报奉办事务及本村自治情况。
乡村建设实验是通过乡村教育开始的。乡村教育大体分为两个阶段。1931年11月至1933年7月,为乡农学校试办阶段。1933年7月后,改办乡学、村学阶段。
1931年11月,训练部主任及各班主任带领学生,分赴各乡创办乡农学校。历经3个多月,全县共办乡农学校91处,其中高级部16处,普通部75处,学生3996人,平均年龄25岁,农民占98%。两部均以三个月为一期,学习时间多安排于农闲的冬季。课程内容为国民党党义、精神陶炼、自卫、农业问题等。高级部另有国学、史地等,普通部主要学识字,如普及教材《乡农的书》。精神陶炼定有统一的课本,其他均由教员根据当地情况自选自编讲义。
乡农学校与村庄初级小学并行,属成人教育,学习之余,提倡男人打拳,女人放足。有的乡农学校设女子部,提倡男女平等受教育,开展卫生扫除、戒私斗、戒染毒等。
除正规的乡农学校外,还试办乡农夜校,主要教男女老幼村民识字。
1933年7月,县政建设实验县按实验规划在每乡建立一处乡学,各村庄建村学。
乡学设升学预备部与职业训练部。升学预备部相当于高级小学。全县14处乡学共设预备部17个班。课程除教育部颁发的外,增加乡村建设大意、合作簿记等。职业训练部学习内容因各地生产需要而设植棉、养蚕、运销等课程。教学方法采用导友制。乡学负责辅导本乡的教育,举办青年义务教育训练班,凡16-30岁青年一律参加训练,乡学每星期组织一次总朝会,全乡学员统一到规定场所进行集合训练。
村学的主要教育对象是成年农民、妇女和儿童,村学中设有男子部、妇女部、儿童部。到1935年,全县村学共建74处,有学生6082人。由于教员缺乏,教学采用导生制共学处,即利用学生教大众,用大众教大众,边学边教,学者越多,则教者越多。村学学习分全日制、半日制、时间制、隔日制和周会制多种。
由于绝大多数农民经济贫困,多数人难以参加学习,1935年,全县法定人口165000人,未受教育者就占84.18%。
1933年7月1日,实验县政府在联庄会基础上,开始着手建立乡村自卫体系。改组原兵警,成立民团干部训练所,建立干部队及征训队,组织联庄会训练。
干部队由原民团大队及公安分驻所选留人员组成,共39人,负责地方治安。征训队由各乡乡理事选送富裕家庭青年,经民团干部训练所考核录取33人,严格训练4个月,派遣回乡,担任乡队正副队长。
实验县政府规定,每年冬季为联庄会训练时间。各乡闾选送家庭富裕者,经县录取1200人,分两期到县集中训练,每期两个月。联庄会训练以军事训练为主,同时实施成人教育。训练共进行了4届,训练会员2276人。联庄会员训练毕业后,回乡编为乡队,乡队设正副队长,隶属各乡学,受乡理事指挥。每村会员编为一个村组,隶属各村学。全县共编14个乡队,107个村组。县联庄会还每年定期召集乡队长、村组长进行短期训练。1935年后,施行轮流征调联庄会员担任全县警卫任务。
乡村自卫队一切听命于乡理事、乡队长。据调查,全县14个乡理事均为地方上的士绅豪富,14个乡队长绝大多数出身于富裕之家。自卫队队员也必须是家庭富裕者。《自卫之真谛》中载:“办理自卫之使命,保卫地方,剿除匪共,辅助自治”。实为维护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地方武装。
1932年,研究院根据县内的自然经济情况,划南部山区1-5乡为林业改进区,划北部6-13乡为棉业改进区,开始进行农业改良。农业改良主要通过两条渠道,一条是通过农产品展览会和农场试验进行表证推广,一条是通过乡学、村学组织各种合作社予以推广。1935年7月,实验县政府成立合作事业指导委员会。1936年,全县共有美棉运销、蚕业产销、林业生产、信用庄仓、信用、购买等6种合作社,307所,入社社员8828户。此外还办过机织合作社和蜂蜜合作社。在棉业、蚕业、畜牧业、林业、水利诸方面取得-定成效。邹平北部系产棉区,因品种退化、产量不高,1932年在棉业改进区推广改良脱力斯美棉,并选种植较好的农户作表证农家。同时组织美棉运销合作社,规定凡要求种植脱力斯美棉者,必须先加入合作组织。因此棉田推广面积逐年增加,1936年达到42453亩。实验县政府还规定:只有土地能够保证口粮的农户,才允许种植美棉,由此极大地限制了无地少地的贫苦农民,而便利了占地较多的地主富农。1932年9月,梁邹美棉运销合作社成立。孙镇设总社一处,负责收花、贷款、评级、打包、销售,下设15处村社,负责种植、收运。1934年,全县设4个办事处,孙镇设轧花厂。至1936年,全县美棉运销合作社156处,社员3826人。
实验县政府进行农业改良的另一个内容是兴办水利。1931年,研究院聘请河北定县李子棠来县指导凿井。1934年8月,颁布《凿井贷款暂行办法》,对要求凿井而款不足者予以无息贷款。但办法规定:必须“取具殷实铺保或乡理事保单方准领款”。1935年,全县凿井1035眼。其大多数为地主或家庭殷实的富户。1935年,研究院还呈请省政府批准,由邹平、长山两县疏浚杏花沟,历时两个春天,始告竣工,杏花河水患大减,浒山泺退水还田。但这部分退水地又全部为当地的地主豪富所占有,变为剥削贫苦农民的租佃地。
在社会改良方面研究院曾与齐鲁大学医学院合作,划邹平县为公共卫生实验区。建立邹平县政建设实验区卫生院,训练农村卫生员。在各乡建诊疗所,1936年改为卫生所,负责治疗疾病、预防接种、学校卫生和卫生教育。
研究院还曾进行清乡户口调查。1935年1月,组织全县户口调查统计。4月,设立户籍行政组织,县设户籍室。乡设户籍处,村设户籍员。1936年4月,进行户籍编订。编订门牌,举办户籍登记,重新编订了邹平县户籍登记簿。这一严密的户口管理措施,对维护国民党统治的社会秩序起了一定作用。
(二) 乡村建设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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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建立后,即开始进行乡村建设实验。乡村建设实验大体为两个阶段,1931年3月至1933年7月为第一阶段,称乡村建设试验县区时期,为乡村建设实验初级阶段。1933年7月后为第二阶段,称县政建设实验县时期,按照乡村建设理论及实验计划进行改良实验。
1933年7月,根据国民党中央政府第二届内政会议研究通过的县政建设实验区办法,邹平县首先实行县政改革,主要内容为机构改革、会议制度、区划变更、政教合一等。
县政府机构实行裁局降格设科,“统一事权,提高行政效率”。第一科掌民政,第二科掌省财政,第三科掌县地方财政,第四科掌建设,第五科掌教育。保留公安局,裁民团大队部,设民团干部训练所及政务警察队。法院改为承审制。县政府各科合署办公,实行8小时工作制。并推行会议制度。实验县政府议决地方预算、增减税率、募集公债、处理县公产、经营管理县公共事业等事项,召开县政会议和县地方会议。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通过县公报公布于众。
实验县将邹平县原7区157乡镇一律撤销,县以下地方自治组织定为乡、村、闾、邻四级。全县划为14乡,除城区四关为首善乡外,其他13乡乡名均以序数排列,并在乡驻地设立“政教合一”的“乡学”,即乡教育机关和乡行政机关的复合体。各村设村学,实行“以教统政”,纳政治于教育之中。乡学、村学由学董、学长、教员、学众等四种人组成。学董会为乡学、村学的领导机构。县政府委任地方上有势力的上层士绅为乡理事,主持全乡及乡学的一切行政事务。
乡学设乡队,由乡理事推选得力之人,经训练后担任乡队正副队长,负责训练全乡壮丁,组织乡村自卫。村学设村组长一人,户藉员一人,合作社社长一人,合作干事一人。
乡学学董会每月召开一次,议决重大事情。村学每月向县府总结汇报奉办事务及本村自治情况。
乡村建设实验是通过乡村教育开始的。乡村教育大体分为两个阶段。1931年11月至1933年7月,为乡农学校试办阶段。1933年7月后,改办乡学、村学阶段。
1931年11月,训练部主任及各班主任带领学生,分赴各乡创办乡农学校。历经3个多月,全县共办乡农学校91处,其中高级部16处,普通部75处,学生3996人,平均年龄25岁,农民占98%。两部均以三个月为一期,学习时间多安排于农闲的冬季。课程内容为国民党党义、精神陶炼、自卫、农业问题等。高级部另有国学、史地等,普通部主要学识字,如普及教材《乡农的书》。精神陶炼定有统一的课本,其他均由教员根据当地情况自选自编讲义。
乡农学校与村庄初级小学并行,属成人教育,学习之余,提倡男人打拳,女人放足。有的乡农学校设女子部,提倡男女平等受教育,开展卫生扫除、戒私斗、戒染毒等。
除正规的乡农学校外,还试办乡农夜校,主要教男女老幼村民识字。
1933年7月,县政建设实验县按实验规划在每乡建立一处乡学,各村庄建村学。
乡学设升学预备部与职业训练部。升学预备部相当于高级小学。全县14处乡学共设预备部17个班。课程除教育部颁发的外,增加乡村建设大意、合作簿记等。职业训练部学习内容因各地生产需要而设植棉、养蚕、运销等课程。教学方法采用导友制。乡学负责辅导本乡的教育,举办青年义务教育训练班,凡16-30岁青年一律参加训练,乡学每星期组织一次总朝会,全乡学员统一到规定场所进行集合训练。
村学的主要教育对象是成年农民、妇女和儿童,村学中设有男子部、妇女部、儿童部。到1935年,全县村学共建74处,有学生6082人。由于教员缺乏,教学采用导生制共学处,即利用学生教大众,用大众教大众,边学边教,学者越多,则教者越多。村学学习分全日制、半日制、时间制、隔日制和周会制多种。
由于绝大多数农民经济贫困,多数人难以参加学习,1935年,全县法定人口165000人,未受教育者就占84.18%。
1933年7月1日,实验县政府在联庄会基础上,开始着手建立乡村自卫体系。改组原兵警,成立民团干部训练所,建立干部队及征训队,组织联庄会训练。
干部队由原民团大队及公安分驻所选留人员组成,共39人,负责地方治安。征训队由各乡乡理事选送富裕家庭青年,经民团干部训练所考核录取33人,严格训练4个月,派遣回乡,担任乡队正副队长。
实验县政府规定,每年冬季为联庄会训练时间。各乡闾选送家庭富裕者,经县录取1200人,分两期到县集中训练,每期两个月。联庄会训练以军事训练为主,同时实施成人教育。训练共进行了4届,训练会员2276人。联庄会员训练毕业后,回乡编为乡队,乡队设正副队长,隶属各乡学,受乡理事指挥。每村会员编为一个村组,隶属各村学。全县共编14个乡队,107个村组。县联庄会还每年定期召集乡队长、村组长进行短期训练。1935年后,施行轮流征调联庄会员担任全县警卫任务。
乡村自卫队一切听命于乡理事、乡队长。据调查,全县14个乡理事均为地方上的士绅豪富,14个乡队长绝大多数出身于富裕之家。自卫队队员也必须是家庭富裕者。《自卫之真谛》中载:“办理自卫之使命,保卫地方,剿除匪共,辅助自治”。实为维护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地方武装。
1932年,研究院根据县内的自然经济情况,划南部山区1-5乡为林业改进区,划北部6-13乡为棉业改进区,开始进行农业改良。农业改良主要通过两条渠道,一条是通过农产品展览会和农场试验进行表证推广,一条是通过乡学、村学组织各种合作社予以推广。1935年7月,实验县政府成立合作事业指导委员会。1936年,全县共有美棉运销、蚕业产销、林业生产、信用庄仓、信用、购买等6种合作社,307所,入社社员8828户。此外还办过机织合作社和蜂蜜合作社。在棉业、蚕业、畜牧业、林业、水利诸方面取得-定成效。邹平北部系产棉区,因品种退化、产量不高,1932年在棉业改进区推广改良脱力斯美棉,并选种植较好的农户作表证农家。同时组织美棉运销合作社,规定凡要求种植脱力斯美棉者,必须先加入合作组织。因此棉田推广面积逐年增加,1936年达到42453亩。实验县政府还规定:只有土地能够保证口粮的农户,才允许种植美棉,由此极大地限制了无地少地的贫苦农民,而便利了占地较多的地主富农。1932年9月,梁邹美棉运销合作社成立。孙镇设总社一处,负责收花、贷款、评级、打包、销售,下设15处村社,负责种植、收运。1934年,全县设4个办事处,孙镇设轧花厂。至1936年,全县美棉运销合作社156处,社员3826人。
实验县政府进行农业改良的另一个内容是兴办水利。1931年,研究院聘请河北定县李子棠来县指导凿井。1934年8月,颁布《凿井贷款暂行办法》,对要求凿井而款不足者予以无息贷款。但办法规定:必须“取具殷实铺保或乡理事保单方准领款”。1935年,全县凿井1035眼。其大多数为地主或家庭殷实的富户。1935年,研究院还呈请省政府批准,由邹平、长山两县疏浚杏花沟,历时两个春天,始告竣工,杏花河水患大减,浒山泺退水还田。但这部分退水地又全部为当地的地主豪富所占有,变为剥削贫苦农民的租佃地。
在社会改良方面研究院曾与齐鲁大学医学院合作,划邹平县为公共卫生实验区。建立邹平县政建设实验区卫生院,训练农村卫生员。在各乡建诊疗所,1936年改为卫生所,负责治疗疾病、预防接种、学校卫生和卫生教育。
研究院还曾进行清乡户口调查。1935年1月,组织全县户口调查统计。4月,设立户籍行政组织,县设户籍室。乡设户籍处,村设户籍员。1936年4月,进行户籍编订。编订门牌,举办户籍登记,重新编订了邹平县户籍登记簿。这一严密的户口管理措施,对维护国民党统治的社会秩序起了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