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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靖(1917-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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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靖(1917-1968)
黎靖,原名房遵泗,又名房洁清,山东省齐东县(今邹平县)九户乡哈庄村人。1917年12月24日生,9岁入齐东县立小学读书,逐步接受进步思想,1931年9月,到省立第四中学读书,被选为学生会主席,因参与领导学潮被捕,旋即被释放。1933年12月,到济南上高中。1935年7月考入曲阜山东省立第二师范学校,积极参加抗日救亡宣传活动。1937年7月入西安联合大学,加入中国民族解放先锋队。1938年3月,辗转到陕北公学学习。同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黎靖先后在新四军和淮北革命根据地工作,历任新四军三、四师九旅团宣传股长、淮北第三军分区宣传科长、淮北三地委敌工部副部长、睢宿工委书记、市委书记、新四军徐州工作委员会书记、新四军陇海支队政治部主任、山东军区警备第十一、十二团政委、滕县县长等职。建国后任南京市一、三、五区区委书记、劳动局局长。工作热情认真,关心群众疾苦,卓有政绩。 1954年调任长春地质学院教务长,后又任副院长兼党委第三书记。依靠专家教授,为创建教学新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做了大量工作。1959年,因对大炼钢铁冲击教学不满,被当作后倾机会主义分子受到批判。1960年调任吉林矿冶学院副院长,1962年任吉林工学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他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注重培养年青教师,倡导树立良好校风。提出要“多给学生一些读书的自由”,“不要认为读书好就是走白专道路”。但这些正确主张都被视为右倾受到批判。 黎靖热爱生活,好学上进,喜爱诗歌杂文创作。“文化大革命”初期,他被错划批斗,身心遭到严重摧残,1968年5月不幸病逝,终年51岁。1978年8月,黎靖的冤案被平反昭雪,骨灰安放于长春革命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