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1933年,县内先后在九户、邹平城、长山城建立公共体育场,归县民众教育馆体育部管理。建有篮球、排球、网球、田径赛场。设备有体育器械和游戏器械等。
建国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体育场地及设施的建设。1950年后,全县各学校开辟体育场地,购置简易体育器材,开展体育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纷纷建起简易篮球场。1959年,县人委决定在黄山西北麓建县体育场,先后投资8000元,征地60亩,发动文教系统职工开展义务劳动,建起县体育场。1961年春,因国民经济暂时困难,将体育场地无偿退还农民耕种。此后,县召开运动会及举办各种体育比赛,皆借用各中学体育场地。
1980年,省体委投资5万元,地区体委投资4万元,县投资6万元,有偿调拨原县利民砖瓦厂和磷肥厂场地115亩及房屋,改建县体育场。按国家体委要求,县逐步建立“两场一池一房”(即400米跑道的田径运动场,带看台的灯光球场,50米的游泳池和练功房)的体育场。1982年后,省、地、县先后拨款集资20.5万元,维修平房76间,改建一座1000平方米的健身房,完成看台灯光球场第一期工程,新建400米跑道的简易田径场和两个篮球场,体育场初具规模。
第五章 体育设施
视图
1929-1933年,县内先后在九户、邹平城、长山城建立公共体育场,归县民众教育馆体育部管理。建有篮球、排球、网球、田径赛场。设备有体育器械和游戏器械等。
建国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体育场地及设施的建设。1950年后,全县各学校开辟体育场地,购置简易体育器材,开展体育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纷纷建起简易篮球场。1959年,县人委决定在黄山西北麓建县体育场,先后投资8000元,征地60亩,发动文教系统职工开展义务劳动,建起县体育场。1961年春,因国民经济暂时困难,将体育场地无偿退还农民耕种。此后,县召开运动会及举办各种体育比赛,皆借用各中学体育场地。
1980年,省体委投资5万元,地区体委投资4万元,县投资6万元,有偿调拨原县利民砖瓦厂和磷肥厂场地115亩及房屋,改建县体育场。按国家体委要求,县逐步建立“两场一池一房”(即400米跑道的田径运动场,带看台的灯光球场,50米的游泳池和练功房)的体育场。1982年后,省、地、县先后拨款集资20.5万元,维修平房76间,改建一座1000平方米的健身房,完成看台灯光球场第一期工程,新建400米跑道的简易田径场和两个篮球场,体育场初具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