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西药 资料库:邹平县情资料库 章节:邹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54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54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西药
〔药类〕 自清末施医院开办,县内始用西药治疗疾病。此后,发展民间西医诊所,多由城市中西药店直接购进药品,主要为诊所药房自购自销。一直到建国前,西医诊所应用药品大体局限于磺胺类药品及醋柳酸制剂等。其后开始使用青霉素,但大都用于治疗梅毒。建国后,西药的应用渐趋普及。1958年后,抗菌素、激素、维生素三大类药成为处方中必用药物。至1985年,县级医院用西药品种约在600-1000种,乡镇卫生院及村级卫生室也一般在300-400种。 〔购销〕 县卫生院建立以后,所用西药一般为自己从外地购进,此后县建立药材经理部和批发部,负责全县药品的购进和销售。1956年7月,县药材公司成立后,下设邹平、长山两个批发部,西关、长山、明集3个另售部。此后相继在魏桥、孙镇、西董、临池建立药材经营组,统辖全县医疗所用药品、药械,形成全县统一管理的社会主义医药商业体制,改变了传统的自购自销经营方式,纳入国家计划的统一流通渠道。1978年后,医药商业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营体制,推行环节岗位责任制和小单位独立核算。除县药材公司购进、批发经营西药器械外,一些县、乡医院药房也自己外出到制药厂采购药品,扩大经营品种范围,使西药供应渠道畅通。1985年,全县有直接、间接西药零售机构1080处,县药材公司所属6处批发机构和4处零售点,年药品购进总额达359.5万元,销售总额393.5万元。 〔货源渠道〕 建国前,县内所用西药货源大多为济南、青岛等地的教会医院,以及济南、天津等地的西药房,多为自由进货。县内医疗器械1956年后大多为按计划调拨供应,县药材公司主要由中国医药公司济南医药采购站调入西药和医疗器械。1977年7月,改为由北镇药材采购供应站进货。1980年1月,西药类、医疗器械类商品改由淄博医药站供应。1984年1月,复改由滨州市医药公司医药站供应。同时还采取参加药品订货会和去药厂直接采购等形式,扩大进货渠道,保证县内对药品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