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卫生行政 资料库:邹平县情资料库 章节:邹平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53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7/section/2/article/53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卫生行政
〔卫生局〕 民国以前,县内无专门卫生机构。1928年(民国17年),根据《全国卫生行政系统大纲》规定,卫生事宜由县公安局兼理。1933年7月,邹平县改为县政建设实验县,卫生行政由县府第一科管理。1934年11月,实验县卫生院建立,为县卫生推行机关。1937年底,日军入侵,卫生院解散。建国后,县内先后组建医药社、卫生所,不久均易名为县卫生院,兼理卫生行政。1950年,县设卫生科。1958年11月成立文教卫生部,下设卫生科。1959年9月文教卫生部撤销,卫生科归县人民委员会领导。1962年1月,卫生科改称卫生局。6月,复称卫生科。1967年3月,成立邹平县革命委员会内务办公室,下设卫生组负责卫生行政。1968年9月,由县医院、卫生组、防疫站、妇幼保健站、麻风病防治站、药材公司联合组成人民卫生防治院。翌年12月,恢复卫生科,隶属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1972年3月改科为局,称邹平县革命委员会卫生局。1981年2月,改称邹平县卫生局,统一管理全县卫生行政事宜。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1952年4月,为了粉碎美国侵略朝鲜期间发动的细菌战,县建立防疫委员会,翌年改称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卫会”)。1958年,贯彻落实《农业发展纲要》提出的“除四害、讲卫生、消灭疾病”的精神,调整充实了爱卫会。各公社也相继成立爱卫会、防疫站、公社卫生院,为县、社爱卫会的办事机构。1974年,成立邹平县农村卫生革命委员会,下设爱卫会办公室。1984年,县爱卫会办公室配备专职正副主任,为局级行政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