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县直机关和各区、公社先后建立基层档案室。“文化大革命”中,基层档案受到严重破坏,大部被抄、被烧。1974年,县直机关档案工作恢复。1976年始,县直局级单位建档采取四集中(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物力、集中指导)方法,保证了档案工作的正规化。
1976年农村生产大队开始建立档案。首先在好生公社蒙家大队试点,召开文书立卷,建大队档案室现场会。尔后,于西董公社台头管区举办全县建档培训班。1977年,全县500多个生产大队建起档案室,案卷达12.5万余卷。1978年全县进行档案检查评比,共选出先进单位45个。
1979年春,开始科技建档。以县农机厂为试点,建起全县第一个技术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员,制定规章制度,达到“六防”(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晒、防尘)要求,并召开科技档案现场会,编写《技术档案工作辅导材料》,培训科技档案员。同时全县有20个单位建起技术档案室,共建科技档案2934卷,技术资料5200册。同年9月,地区在本县召开科技档案现场会。10月,出席全省档案工作经验交流会。
1982年全县建机关档案室99个,占单位总数的96.1%,其中县直机关61个,厂矿20个,公社18个。建立农村生产大队档案室580个,专职和兼职档案员共679名。机关档案室均设于秘书部门,由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具体负责。生产大队档案室由大队会计兼管。基层档案室均接受县档案局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1976-1985年,乡镇、县直局级机关单位建档坚持集中立卷,举办培训班,统一作法,统一标准,进度快,案卷质量高,先后共培训文书档案人员1320人次。
第二节 基层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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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县直机关和各区、公社先后建立基层档案室。“文化大革命”中,基层档案受到严重破坏,大部被抄、被烧。1974年,县直机关档案工作恢复。1976年始,县直局级单位建档采取四集中(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物力、集中指导)方法,保证了档案工作的正规化。
1976年农村生产大队开始建立档案。首先在好生公社蒙家大队试点,召开文书立卷,建大队档案室现场会。尔后,于西董公社台头管区举办全县建档培训班。1977年,全县500多个生产大队建起档案室,案卷达12.5万余卷。1978年全县进行档案检查评比,共选出先进单位45个。
1979年春,开始科技建档。以县农机厂为试点,建起全县第一个技术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员,制定规章制度,达到“六防”(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晒、防尘)要求,并召开科技档案现场会,编写《技术档案工作辅导材料》,培训科技档案员。同时全县有20个单位建起技术档案室,共建科技档案2934卷,技术资料5200册。同年9月,地区在本县召开科技档案现场会。10月,出席全省档案工作经验交流会。
1982年全县建机关档案室99个,占单位总数的96.1%,其中县直机关61个,厂矿20个,公社18个。建立农村生产大队档案室580个,专职和兼职档案员共679名。机关档案室均设于秘书部门,由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具体负责。生产大队档案室由大队会计兼管。基层档案室均接受县档案局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1976-1985年,乡镇、县直局级机关单位建档坚持集中立卷,举办培训班,统一作法,统一标准,进度快,案卷质量高,先后共培训文书档案人员1320人次。